公司要求簽同意書減薪

2009-03-23 9:57 pm
公司由於金融海潚關係,現需要員工簽下同意書在每月人工內扣除10%.暫時維持到2009年底 (要視乎情況).此為第一階段,不排除將來會裁員,因為公司話我唔簽o既話就當resign,而我問resign有否賠償他們說再傾.請問我是否一定要簽?因為我在此公司已服務了六年,他們會按勞工法例補足給我嗎 ?

回答 (3)

2009-03-23 10:13 pm
✔ 最佳答案
建議照簽,這個時勢有份工已經可以好開心,不如做落去看看公司的前境可否改善;另外,由於你已於此公司連續工作了超過24個月,已符合領取長期服務金 / 遣散費(兩者為同一樣東西)的要求,其計算方式︰(年資 X 月薪三分二),但這筆錢僱主可於你的強積金僱主供款部份扣回,就算你已減薪也不用擔心,你可向僱主要求以過去十二個月月薪的平均數計算你的遣散費。
如果你決定唔簽,僱主決定結束僱傭關係,他也要給你一個月的通知期或一個月月薪的代通知金、遣散費、未放年假的現金補償及當月之月薪。僱主可於發放遣散費後去信積金局取回僱主供款部份(照付給你的遣散費金額收取,只可實報實消)
2009-03-23 10:12 pm
公司要求減人工既話,你係有權簽同唔簽既
因為僱傭條例規定加減人工都要得到僱主同僱員雙方同意先可以實施,所以公司先會要求同事簽同意書
簽左既話,即係你同意減薪,之後會唔會再裁員就另一回事。不過減完薪先再裁員既話,長期服務金係會小左既,因為計法係用之前12個月既平均人工去計既
若果你係唔簽既話,咁即係唔同意減薪呢個迫案,係唔等於你自己辭職既。你唔同意既話,公司一定要繼續用番舊人工出糧比你,但係到時佢可以補足錢黎炒你,例如係長期服務金同通知金咁
所以簽唔簽你係有權選擇,但公司之後會點做就冇人會知,要自己考慮清楚
參考: 自己
2009-03-23 10:05 pm
叫你簽得, 應該係迫你自己遲職, 佢唔駛補比你嗎, 你要看清楚才簽, 不是因為工作問題而簽名, 如果佢地肯補足比你, 你不如照收, 自己再尋找一份新工作, 可能會更好, 就算你今日唔走, 第日佢地唔知出咩手段去叫你走, 咪仲可憐啦
佢地都決定抄人啦
無得選擇, 唔好同錢作對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32: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323000051KK0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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