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工傷疑問

2009-03-22 11:45 pm
我想問咩為之工傷,如果係公司範圍內就受傷,咁係咪咩都得呢?
如果係公司範圍玩耍,如踢足球,追逐??整親左,算唔算係.
唔該哂

回答 (2)

2009-03-25 8:04 am
✔ 最佳答案
在「僱員補償條例」開宗明義已列明:《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即使僱員在意外發生時可能犯錯或疏忽,僱主在一般情況下仍須負起本條例下的補償責任。》
所謂《受僱工作期間》即是在僱主提供的工作處所內和/或於僱主指定的工作時間內。而僱員《可能犯錯或疏忽》的意義即是包含了某些未獲僱主授權的行為和/或行動。
簡單地說,莫說僱員於工作處所範圍或時間內玩耍、踢足球、追逐,就算打鬥引致受傷,仍然獲得應有的工傷保障。
但「僱員補償條例」亦同時列明:
《在下列情況下,僱主無須負起補償的責任:
1. 僱員所受的損傷沒有令該僱員因受傷而不能工作賺取正常工資,但引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損傷除外;
2. 僱員蓄意自傷;
3. 僱員受傷引致喪失工作能力或死亡,而僱員明知所作聲明是虛假的,曾向僱主聲明沒有或從未受該類損傷(包括患染條例指定的職業病);
4. 導致僱員受傷的意外,可直接歸因於僱員的毒癮或其在意外發生時所受的酒精影響引致,而且傷勢並未造成死亡或嚴重永久喪失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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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3 7:33 pm
其中一項構成工傷的原因是僱員因工及在僱用期間遭遇意外而致受傷。
這裏表明僱員因工是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故玩耍,如踢足球,追逐??當然不能計算在內;
另一個重要因素是僱用期間,不論是否在公司範圍內。
請參考:
http://www.labour.gov.hk/legislat/content1.htm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38: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322000051KK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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