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舖, 想知臨時合約的重要性, 及法律很多問題

2009-03-22 8:35 am
本人租了一個大地產商的舖位。由開始查詢,議價,本人提供裝修的設計圖,到簽約臨時合約的一刻,他們都不讓本人到店舖內觀看及度尺, 他們亦沒有提供圖則, 只是白紙黑字說明建築面積。他們的做法是否有問題? 本人已付3個月按金及1個月上期, 在簽臨時合約後第二天才領得鎖匙, 發現舖位原來有一個大角位, 令本人的裝修設計須要改動。由於本人太心急去開店,當時沒有跟他們理論, 現已花費萬元裝修及營業一個月。現在他們叫本人簽署律師厘印的"正式合約"。本人覺得心有不甘,有被騙的感覺,不想再租下去。本人決定搬走, 不去簽約。他們究竟有沒有法律理據去向本人索償餘下十多個月的租金? 如本人不理會, 他們是否會申請本人破產?

回答 (1)

2009-03-23 3:34 am
✔ 最佳答案
看完閣下 的個案,你本人是有些失策和太心急了,可能這個舖位的位置對你確是非常吸引吧!否則那會未實地驗舖和度尺就貿然簽署租約呢?
他們究竟有沒有法律理據去向本人索償餘下十多個月的租金?
答:非常抱歉地告訴你!答案是他們絕對有法律理據,去要求你按合約內的條文去作出補償!通常租約內必有訂明,如欠租、提早解約而未得他們同意的情況下,他們是有權要求你支付租期餘下日子的租金、利息、手續費,甚至法律費用!臨時租約和正式租約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祇要你一經簽署,便需依約而行,除非取得對方同意更改!
如本人不理會, 他們是否會申請本人破產??
答:臨時租約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在簽署這份文件後,若果其中一方隨後拒絕簽署正式租約,另一方便可向法庭申請強制執行命令,亦即申請法庭命令去強制違約一方履行臨時租約所訂明的責任。 如經法庭命令你仍然不從的話,當然可以申請你破產!
而且你是和大地產商租舖,他們有專業的法律部門去處理這些問題,恐怕你難以跟他們抗衡!今次算買個教訓吧!還是用心把生意經營好,或許能有好發展呢?
參考: 個人意見!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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