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與賠償

2009-03-22 12:28 am
(1). 本人是一間日本火鍋店,的一位兼職廚房員工,本人在2008年12月13日,因清洗刨機時,【註:刨機是用來把雪藏肥牛,刨成薄片的機器,刀片十分峰利。】因此本人不小心滑手,撞向刀片令到左手食指根斷了90%。問題是我能賠多少錢?【本人現年18歲,慣常用右手,月薪:不定,因為月薪是計算,每月工作時數,本人太約平均一個月$3000。】
(2). 清洗與刨機的運作,由這公司開業到現在,都是沒有人指導和課程還有訓練,還有他沒有安全工具給我們,如鋼線手套等。(注:本人是這公司的開荒牛,即是由笫一日開業做到現在。假如成功告到本人公司疏忽責任,這樣賠償會高嗎?
(3). 本人能賠償到多少錢?本人聽之前入院時,去醫院附近的地方,找朋友時,被一位索賞公司的人兄說,斷手根最少能賠償十多萬。真的嗎?
(4).本人已在2009年1月8日自行報了工傷,但是老闆在了現在還沒報。因為他的勞工保險已過期,所以他不敢報。

回答 (2)

2009-03-22 10:44 am
✔ 最佳答案
(1). 工傷補償基本上可以分為三個部份,暫以你每月收入為$3000作為計算基礎:
A. .暫時喪失工作能力補償,即工傷病假錢。
《僱員補償條例》第 10 條規定,在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僱主須向僱員支付按期付款(即工傷病假錢),款額應為僱員遭遇意外時每月收入與暫時不能工作期間每月收入差額的五分四。
於工傷病假期間,你每天可得$ 3000/30 x 4/5=$ 80
B .醫療費
僱主須支付的醫療費的最高金額如下:
對僱員每天身為醫院住院病人進行醫治的費用 200 元
對僱員每天身為非醫院住院病人進行醫治的費用 200 元
對僱員在同一天身為醫院住院病人及非醫院住院病人進行醫治的費用 280 元
C .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補償,即判傷補償。
《僱員補償條例》規定,因工受傷僱員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是由勞工處處長委任兩級制的「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評定。該委員會負責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評估受傷僱員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分率。補償金額須按僱員受傷時的年齡及每月收入來計算。
你的個案的計算方式:$ 344,000 x 判傷百分比。
根據描述你的狀況屬於食指指骨關節強硬,最高可被評為喪失能力9%;估計判傷結果大約介乎2-3%之間,即補償金額應介乎$ 6,880-$ 10,320之間!

(2). 你所提供的情況當然可以作為理據,去入稟追討疏忽責任賠償,但此個案亦有疑點的存在;既然你的工作由公司開業至今,為何偏偏會於2008年12月13日才會發生意外呢?清洗刨機前是否應先將圓形刀片拆卸嗎?因此雖然你能證明僱主有疏忽的成份,但可能你本身亦需要對意外負上部份的責任!
至於賠償金額多少,單憑你的簡單描述根本無法作出近似的推算!

(3). 唔好人講你就信!要知道你遇到的那位索償公司人兄,基本上祇是推銷員一名,他的責任祇是要哄你委托其公司,他既沒有認可的法律資格,憑甚麼根據以你三言兩語便知道賠償金額的多少呢?其原理與祈褔黨差不多吧了!小心得不償失呀!

(4). 在僱員補償條內,工傷補償的責任是針對僱主為第一身,勞工保險祇是法例強制由保險支付而已,若僱主一方沒有為僱員購買足夠的勞工保險,則所有補償金額須由僱主全數支付。祇要你按照法定程序處理,法例將賦予你一定獲得補償的權利。

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my_answer?show=HA00528400
或直接網上來信查詢,能力範圍定必盡力解答!
2009-03-22 6:39 am
睇完上文,你老闆現還沒報工傷。因為他的勞工保險已過期,所以他不敢報。 如果這是事實,索償會較覆雜!請把進一步資料email : [email protected] 定盡力協助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38:4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321000051KK0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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