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責任, law of tort

2009-03-21 7:11 pm
想問如果一個人自行入咗另一人的地方參觀,例如入咗一間大學參觀,但因為大學疏忽而發生意外,受傷既人係咪可以索償?

如是,是根據邊條法例呢??? Law of tort? is that Hong Kong Law??

我想知有無規定要購買一d公眾責任保險去保障有上述情況發生時需給予的賠償.

回答 (3)

2009-03-26 8:47 am
✔ 最佳答案
香港法例第377章第2條第3項: 「如受損害人有權就其所受損害而向某人追討補償(無論其所負法律責任的法律根據為何,即不論是侵權、違約、違反信託或其他情況),則就本條例而言,該人即就該項損害負法律責任。」
因為疏忽引致受損害,可以向所在處所的佔用法人循民事訴訟追討賠償。
法例並沒有強制執行購買公眾安全保險的政策,如無保險承擔責任賠償,所有賠償均須由該佔用法人全數負責!
2009-03-26 5:16 pm
如果因為大學疏忽而發生意外,受傷既人係可以索償,但判斷大學疏忽須專對評估!不能亂索償!
是根據普通法!但並無規定購買公眾責任保險!
如有問題請email: [email protected]再解答
2009-03-21 7:37 pm
如你所講,你是可以向該物業的管理公司索償的。法律上是沒有規定業主或管理公司要買第三者意外或公眾責任險,但一般都會自行買此保險,只要你在該物業之公眾地方因其疏忽而受傷,即可向其索償,當然你要有足夠証明。

收錄日期: 2021-04-19 13:45: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321000051KK0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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