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屋的資格

2009-03-21 12:58 am
我同父母住警察宿舍,銀行有7萬元,有無資格申請公屋,但依家無野做,失業....

回答 (2)

2009-03-21 1:37 am
✔ 最佳答案
已經遞表申請入住公屋的申請人,可以在本頁查看申請進度。你也可以按此查閱作為公屋輪候冊申請人應有的權利和責任。

如想查詢個別申請書資料及索取傳真資料﹐請致電房屋署查詢熱線2712 2712。

注意:

1. 申請人的個人或家庭成員資料如有改變,應盡快通知房屋署申請組。

2. 申請人必須依時回應由房屋署所發出有關公屋申請的文件。

3. 現時公屋輪候冊申請書編號在G1 144 910/U0 153 087或之前(即登記日期或輪候冊相應日期在2004年9月30日或以前)的一般輪候冊申請人,以及「高齡人士優先配屋計劃」/「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人均可選擇輪候市區(包括香港島及九龍)的公屋單位。

4. 公屋輪候冊非長者單身人士申請書現正進行調查的最低分數在2006年5月1日需達至117分或以上。

5. 公屋輪候冊非長者單身人士在各個申請地區已獲編配房的最低分數為:140分。

6. 以下丙及丁表內所列的最高編號及第五項內所述已獲配房的分數均只是指標,供公眾參考,並不表示在該編號範圍內的所有申請書已獲得公屋編配。由於個別個案的情況不一,例如未符合居港年期限制或需增減人口,令個案資格在核實及編配時間上產生差距。

特快公屋編配計劃

房屋署現正推出新一期「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凡持有有效及符合輪候冊中七年居港年期規定的公屋輪候冊申請書,而其編號在G1176568-1或了之前(即登記日期或輪候冊相應登記日期在2006年4月30日或以前)的合資格家庭皆可申請。房屋署已向當中合資格而其公屋輪候冊申請書尚未達到配房階段的申請人,個別發出邀請信。其餘符合資格侈的申請人如有意參加本計劃可到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一層平台接待處或深水房屋事務詢問處索取申請表格。所有參加者必須於2006年6月30日至2006年7月21日期間將填妥的申請表格正本交回房屋署。
2009-03-31 5:08 pm
你份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係2006年, 似乎唔係好 up-date .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31: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320000051KK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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