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令未出但已宣誓, 如二線財仔仲追可以點應付....

2009-03-20 9:00 pm
破產令未出但已宣誓, 要排到四月中先上court
如二線財仔仲追數可以點應付....
律師教可以話俾他們聽已做緊破產, 但他們點會咁容易罷休...
好鬼驚!!!!

回答 (1)

2009-03-23 6:24 am
✔ 最佳答案
閣下 口中的「二線財仔」,是指持牌的財務公司還是「大耳窿」?如果是後者則你破產都無用,祇有報警一途!
但如果是持牌的財務公司,則可以無需理會!按香港的破產法例,當你正式申請破產獲接納開始,你已經不能再私下作出任何還款行為!不論對方是誰,因你的所有資產已被破產管理署接管,任何私下的還款行為都被視作非法轉移資產!
而且破產條例明確規定,當破產程序展開,任何債權人都要立即停止追討的行動!所以你的律師告訴你,通知他們你已在進行破產程序是適當的做法!不過你不要祇是通過電話通知他們,你最好把申請破產的文件傳真給他們以作正式通知,如果他們仍不停止滋擾,你可以告知跟進你個案的破產管理主任,要求他處理!
參考: 個人經驗!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46: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320000051KK00545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