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要放賣順徳層樓,問過大陸中介,佢話找到買家傾好价錢 ,中介就準備好份買賣合約比買賣雙方簽,同時買方比訂金比賣家,賣家亦需交部份中介佣金比中介,若賣方需按掲,簽約後十五至二十天中介會通知賣家收首期,攪過戶及交匙給買方。之後再等三天買方會收到按揭銀行的樓价餘數。請問什麽是過戶?房產証交給誰及什麼時候交?交匙後若收不到樓价餘數怎辦?水及電怎样轉名到新買家?中介在那些方面可以幫手處理,不需賣方多次親身返大陸處理?中介餘下佣金是否在收到樓价全數才給中介?
好烦呀!請各位專業或有經驗的人仕可否清楚告知程序是怎样及要注意什庅地方。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