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失業 - 在不情願的情況下失去工作, 例如遭受解僱, 或公司倒閉無法繼續聘用....自行離職, 本人覺得並不算失業
失業的"失" 字, 有"失去" 的意思, 所以剛畢業的學生找不到工作的只可以算做 "待業" .... 現在的人亂用詞彙, 有些所謂"雙失青年" , 連工作也從沒有找過, 怎麼算"失"呢?
基本上, 失去工作的那一刻已經算做"失業", 並沒有分時間的
長短...但如果失業的時間超過一年, 而程度達到連基本生活也不能應付的, 可以算做" 長期失業" ....
我認為你的功課關於失業的, 應該從失業的原因著手, 例如:
經濟因素 :
1, 大企業為節省開支而裁員
2, 小企業站不住腳而倒閉
行程因素:
1, 行業被淘汰(成衣業, 鐘錶業等)
2, 工作太過厭惡(清潔業等)
3, 僧多粥少 (建築工程的需求太少, 建築工人卻太多)
社會因素:
1, 援助太好, 失業者失去求職意欲
2, 失業者受到打擊後一缺不振, 害怕面對問題
3, 家人只提供表面接幫助, 卻沒有解決基本問題
4, 年紀大, 前仆後繼, 被淘汰
另外也可以說一說失業者的年齡分佈,行業分佈, 失業率等等...
這樣內容才會豐富, 才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