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在《聖經》裡人和所有陸上動物是同一天被造,基督徒們對科學界認為恐龍的滅種早過人類出現幾千萬年心有不甘。於是便常常宣傳有人與恐龍曾共存的所謂科學發現。以下轉貼一篇文章: * * * 人與恐龍共存?神創論者的彌天大謊 方舟子 In Article "[email protected] (Aubrey Zhang)" says: >《海外校園》雜誌Overseas Campus Magazine > 電子版 Electronic Version > > 校園福音團契主辦 > 1994年6月第六期 > > ===========================> > 【6】 聖經中有關於恐龍的記錄嗎? > @張鈞 > > > 人類發現恐龍化石以後,這段經文的翻譯才變得明朗化。了解恐龍習俗的 > 不難看出這段經文描述的是恐龍。另外,根據經文15節我們可以知道, > 約伯時代(約四千五百年前)的人們是見過恐龍的。很巧的是,在美國的 > 德克薩斯州曾發現兩串腳印:一串被證明是恐龍的;幾米之外是一串酷似 > 人的腳印──但進化論學者固執地不肯承認是人的腳印。當然他們有合情 > 的理由:雖然其他各個方面的考查都證明這是人的腳印,但只有一點不吻 > 合,就是這串腳印出奇的大──與恐龍的幾乎一樣。如果我們看看聖經中 > 創世記6:4就明白了。這節經文提到:「那時侯有偉人在地上,後來神 > 的兒子們與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有些讀者 > 看到這裡可能要有異義:用聖經證明考古不科學!但很多事實證明:科學 > 的方法(如同位素測定年代)也並不向我們想像的那樣精確無誤,差之千 > 里是思空見慣的事。本人不想在此辯論,只請讀者在這裡「仁者見仁,義 > 者見義」了。 > > ----------- > 注:此文未刊載於本雜誌的印刷版,系本考訪版編者自加。 > 張先生在文中所提到的德州「巨人」腳印,是指 Paluxy River (Glen Rose, Texas) 河床上發現的恐龍腳印,一直被一些外行誤以為是人的腳印。1970年左右,一些神創論者拍了一部電影叫 Footprints in Stone,聲稱恐龍和巨人的腳印混雜在一起,是恐龍和人曾經相處的證明。科學界對神創論者的無稽之談向來很少理會的,但這部電影在社會上廣泛放映,引起了不小的反響,神創論者又借此大作文章,稱之為否證進化論的最有力的證據。為了澄清此事,在八十年代初科學家組團到該地考察,很快得出結論:那些所謂「巨人腳印」跟周圍的恐龍腳印一樣,都是由同一種兩足三趾的食肉類恐龍留下的,只不過由於踩在爛泥中,泥土向腳印凹陷,使得腳印變小,只有中心部分留下,看起來就有點像人的腳印了。但是神創論者拒絕這個結論。到了1984年夏天,由於長期無雨,Paluxy River 乾枯,原來沉在水下的腳印暴露出水面,模糊不清的腳印邊緣也看得清楚了,清清楚楚地顯示跟周圍的恐龍腳印沒有兩樣,也是三個腳趾。在科學家們的一再督促下,神創論的幾位頭面人物到現場觀看這些暴露出來的腳印,被迫在神創論的刊物上登文承認那是恐龍腳印,並答應不再以此為攻擊進化論的理由。國際權威學術雜誌Nature在當時曾報道此事(Nature 320:308),美國第一大報 New York Time 在1986年6月17日也報道此事,標題是 "Man Track Revealed to Be Dinosaurian", Time Magazine 在1986年6月30日這一期也作了報道,標題是 "Defeat for Strict Creationists"。這一事件,不過再次說明了神創論是多麼荒唐,神創論者是多麼無知。 一個在十年前就已被進化論者和神創論者(以ICR為代表)一致認定的醜聞,張先生在今天卻不理會別人的指正,作為最新發現大肆宣揚,並送去永久存檔。我建議太陽升gopher站不要存留張先生的這篇文章,如果要存,也希望能把我的這篇指正與之放在同一目錄。<海外校園>雜誌經常登載攻擊進化論的文章,那些作者不過是出於對現代生物學的無知,本不必加以理會。但像張先生這樣有意說謊,已有違作人的一般準則,遑論自許追求真理的基督徒的良心?至於張先生在文中聲稱同位素測年代方法並不準確,差之千里是司空見慣的事。張先生作為一個化學工作者,想必有自己獨到的體會,敢於質疑被科學界一致認同的同位素測年代方法,能否講講自己的理由,列舉文獻說明那些「司空見慣」的「差之千里」的事?張先生若能推翻科學界一致承認的地球有四十六億年的歷史的定論,證明聖經中上帝在幾千年前創造了世界的記載,我看得諾貝爾化學獎是綽綽有餘了。本人洗耳恭聽張先生的指教。 http://www.xys.org/fang/doc/science/konglong.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