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欠費達5千以上可辦理分期繳納保費(每期繳納金額1千以上)
5千-5萬可分12期
5萬-10萬可分24期
10萬-20萬可分36期
20萬以上可分48期
*若你經濟上有困難,可持村、里長清寒證明書與健保局聯合服務中心受理分期櫃檯協商期數唷(欠費部分需無逾時效問題或移送執行,不過大部份拿證明協商是可以的(要看櫃檯或是主管),以不超過48期為準)
另96年5月以後辦理分期付款不可違約超過2次,不然要再辦理分期付款就很麻煩了(就一定要證明才可以協商看看)
(2)紓困基金貸款(無息、欠費部份一年後按月攤還)
因為紓困基金貸款每個分局的作業流程有些許不同,所以我很建議你直接看你目前投保單位負責的轄區分局是那間,直接打電話請客服幫你轉接他們受理紓困基金貸款的部門(一定要接到專門負責的部門,因為有些客服回答不是很正確),由負責的承辦人員告知你紓困基金貸款的申貸條款及需具備的相關文件與標準(因為要符合經濟困難1.5倍)。
*1.如果你說你是單親的話,就我知道除了要申請你與你子女最近2年的財稅資料及財產清單,另外還要單親證明唷(最近一個月內的戶籍謄本-需有監護權)
2.紓困基金貸款的優點是無息、欠費部份一年後按月分期繳納,另每月的健保費按月償還,健保卡就不會有問題。但紓困基金貸款若你日後無能力繳納,後續追償作業很嚴格且追訴期很長,故日後辦理過紓困基金貸款未繳納或逾期清償,有新欠的保費就不可再申貸喔!!所以如果你分期付款有能力繳納的起,我是建議你辦分期。若真的沒辦法,再走紓困基金貸款。
台北分局(02)21912006
北區分局(03)4339111
中區分局(04)22583988
南區分局(06)2245678轉1609
高屏分局(07)3233123
東區分局(038)332111
如果你經濟生活上真的有困難,我建議你打電話給社會局詢問相關補助,對你是會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