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基本法中哪條條例說明了恐嚇等罪名?

2009-03-16 1:40 am
請問基本法中哪條條例說明了恐嚇等罪名?

回答 (1)

2009-03-16 8:55 am
✔ 最佳答案
首先,香港法律 (Laws of Hong Kong) 唔等於 基本法 (Basic Law)
香港法律係由立法會通過個d,大部分刑事罪行都列於其中
基本法卻係規管政府架構、保護人權、確保一國兩制既憲制文件
基本法地位於香港法律之上
任何香港法律都唔可以違反基本法

入番正題....
恐嚇載於香港法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

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禁止某些恐嚇作為
任何人威脅其他人 ─(a)會使該其他人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 ;或
(b)會使第三者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或使任何死者的名譽或遺產遭受損害;或
(c)會作出任何違法作為,而在任何上述情況下意圖 ─(i)使受威脅者或其他人受驚;或
(ii)導致受威脅者或其他人作出他在法律上並非必須作出的作為;或
(iii)導致受威脅者或其他人不作出他在法律上有權作出的作為,即屬犯罪。

收錄日期: 2021-04-19 13:41:2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315000051KK0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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