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 1987年 已取得加國公民身份,後回港工作、結婚,有子女。子女已有 Canadian Passport 和 公民証,現問題是: 本人與加國已沒有任何關系 ----- 什麼 Social security card, Insurance card, driver's license, bank account , 房產等全都沒有。但已 16歲的兒子,上年透過一間海外升學公司於上年 9月就讀於一所位於 Ontario 的公立中學,身份是 foreigh student, 但校方知悉我兒子是加國公民身份後,竟退回學費給我 ! 海外升學公司自動將支票存入我的戶口,現本人想了解清楚,現在我是否會被加稅局追稅? 若要,有補救辦法嗎?
請各位高人指教指教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