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詳細經過是這樣的...
甲乙是親姊妹,各自組有家庭,小孩都已經滿20歲了為成年人。
姊姊甲在10多年前,因為相信妹妹乙的儲蓄能力,而將每月薪資所得與房租收入交由乙代為保管,10年有餘。乙卻欺瞞甲偷偷的將錢用於股票、期貨等的投資。最近經濟不景氣,所有財產化為烏有。
<數字高達8位數......>
甲非常憤怒,在乙的同意之下使乙簽下支票,希望乙可以償還損失。
Q:Q:Q:Q:
想請問各位前輩不吝指教,甲要怎麼和為自己的權益,讓乙慢慢將錢還清,而不拋棄繼承。或者還有哪些其他問題是應該注意的。
謝謝個未回答的前輩們,你的回應我一定會好好參考,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