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何謂失見證?

2009-03-13 8:13 pm
作為基督徒何謂失見證呢??

回答 (3)

2009-03-13 10:05 pm
✔ 最佳答案
基督徒美好的見證就是透過我們日常生活的態度、言語和行為去見證和榮耀耶穌,結果就能夠彰顯基督的愛,讓未信主的人羨慕去認識和相信耶穌,成為基督徒。亦會透過美好見證能夠幫助信主的弟兄姊妹更加深信這位慈愛的主耶穌,使他們的靈命得到幫助和造就。例如一個基督徒在無私地主動地去關懷和幫助有需要的人包括捐錢去幫助經濟有困難的人、真心用語言去安慰一些心靈受創傷的人,義務去幫助一些貧窮的兒童補習功課等。當然這些言語和行為都合乎聖經和耶穌的教導。
基督徒失去見證(壞見證)就是透過我們日常生活的態度、言語和行為去損害耶穌的名聲,結果使未信主的人憎恨去認識和相信耶穌甚至成為基督徒。亦會使信主的人因他的壞見證對神失去信心,成為信主人信賴耶穌的伴腳石。例如基督徒用惡毒的言語去咒罵人,欺騙別人財物和感情,對女性作性侵犯(包括非禮或強姦女性),發生婚前或婚外性行為,講粗口等。當然這些言語和行為都是違反聖經和耶穌的教導!


2009-03-13 14:07:27 補充:
更正:亦會使信主的人因他的壞見證對神失去信心,成為信主的人信賴耶穌的絆腳石,因而不信耶穌。

2009-03-14 18:44:35 補充:
其實基督徒真的很容易失去見證,羞辱主的名,所以基督徒要每天都要為自己得罪神和得罪人的事情去誠心認罪悔改,求神赦免我們所犯的罪,並且靠著神的恩典去作盡力去愛神和愛人以致我們作美好見證來彰顯基督的榮美。

2009-03-14 18:49:52 補充:
我們犯罪得罪神最基本的意思就是不相信神、不順服神、不愛神、不跟隨神。假如我們追求名利財富、物質享受、甚至愛情多於追求神,並且倚靠星座命運術數多於倚靠
神,這就是得罪神,失去見證了!
2009-03-14 10:53 pm
每一個基督徒都有一個共同的使命,就是要為耶穌基督作見證。為耶穌基督作見證,最基本的就是向人傳福音,告訴別人神的恩典、神在自己身上的作為…。見證的目的,是使人認識神和回轉歸向神。

基督徒的見證,並不是單指那些在佈道會中站出來講自己的得救故事。更重要的見證,是透過日常生活的言行,怎樣活出信徒的生命。所以,作一個基督徒,不是作一個返教會和會友相處時是一個模樣,在家中或在工作中又是另一個模樣的多面人。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並不是純粹外表的動作,去遵守一些宗教規條;這可能只是仍然隸屬於行為的誡命之下,仍然和從前一樣,沉溺在舊生命的死亡中。要成為一個基督徒,必須相信耶穌基督。相信祂是神的兒子,為拯救世人而降生這世上(道成肉身),為世人的罪而被釘十字架,以祂的寶血將人從罪裡拯救。一個信徒相信罪得赦免並不是靠自己的能力,而是神透過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恩典。追隨耶穌基督也代表學效耶穌基督、按祂的教導而行。

所以,當一個人口裡說自己是一個基督徒,但在行為上卻「否定」神,就是最嚴重的失見證。行動上對神的否定莫過於拜偶像。偶像是指一切放在高於神的位置的人或事或物 - 包括追求權勢、名利、財富過於對神的追求。例如:曾有基督徒高官在年初三到車公廟求簽,便是辱沒神的名的失見證事件。

基督徒對神的「相信」和「順服」是分不開的。相信耶穌基督的,便會順服耶穌基督。有些基督徒因著神有赦罪的恩典而作為犯罪的許可證(licence to sin),是以十字架救恩為「廉價恩典」,繼續活在罪中、活在老舊人,活在邪情私慾中,便是失見證。

當一個基督徒做了一些不是基督徒應有的行為,為神的名帶來虧損、讓其他的人對耶穌基督或基督教產生不正確的觀念、成為其他人信神的絆腳石…,都是「失見證」。

當一個基督徒沒有行那當行的,同樣是失見證。例如神要求神的子民愛人如己,但信徒卻如好撒馬利亞人比喻中的祭司和利未人,見死不救,仍是失見證。在日常生活中見到需要幫助的人又有能力施援手,但卻置身事外,都屬於「失見證」。

當一個信徒做了好事以後,把一切榮耀都歸給自己,以這些好事作為終極目標,仍是「失見證」,因為並未將神應有的榮耀歸給神。

總括來說,沒有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又或沒有做好愛人如己的,都是「失見證」。
2009-03-13 8:22 pm
基督徒的見証是指,在日常的生活中,行事為人合乎聖經的教導,讓身邊的人看見了我們的行為,對神有進一步的認識並受此影響願意更加認識或相信神;而失見証是指,一些基督徒在行事為人上做了錯事,與聖經的教導相為背,亦影響了身邊的人的神的觀感,成為他們信主路上的一塊絆腳石。


收錄日期: 2021-04-15 23:29: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313000051KK00466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