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睇中一間開價hk$270萬的樓, 現經港置幫手講價到hk$240萬,
但地產要我比票及簽訂全張臨時買賣合約, 但價錢就冇寫, 佢話同個業主討左price就call我, ok先叫業主sign及寫price!
另外有一張doc是支票的授權書都sign左, 上面定左我要求的price及3日內唔成就放棄.
remarks : 所有doc我都有copy.
我想問下各位大哥, 一般是否要簽訂全張臨時買賣合約先可議價.
另外, 如果個地產寫一個比我要求的價還要高, 而業主又sign左.我可唔可以唔要. p.s. 因為我比左份合約地產, 唔知道佢會點寫!
請幫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