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最先被抄牌的告票如果到期沒有繳付的話,
便會先有一張A4size的白色告票寄到登記車主的地址,
如果該張告票還未如期繳付的話,
之後才會收到一張A4size由裁判法院發出的黃色傳票,
該張傳票的銀碼是原本被抄牌的告票的銀碼的相倍加$440堂費,
例如 :
$320+$320+$440 = $1,080
$450+$450+$440 = $1,340
所有罰款都是由登記車主繳付的,
至於你和司機的協議,
如果在聘用時有文件上的紀錄,
或有其他的同事做證人的話,
甚至是公司一向的做法 (所有同事都知道)的話,
你可以聘請律師向該司機索取有關告票的罰款,
不過如果該司機全不理會的話,
可能你聘請的律師費較幾張告票還要貴呢 !
至於一直不繳交罰款,
最高每張罰款是多少,
這是沒有一個固定的數目,
但如果是由裁判法院發出的黃色傳票,
裁判官不一定會再加附加費,
但倘若有多張告票過了很多久,
裁判官一般都會每張告票再附加數百元罰款.
另外你不可能可以一直不繳交罰款,
因為你欠政府的罰款是不可能一直逃避的,
例如你要繳付所有以往的過期罰款才可以續牌,
及如果你要轉讓貨車的話,
都同樣要繳付所有以往的過期罰款才可以辦理轉名手續等.
所以現階段你應該盡快繳付所有告票,
避免要繳付額外的附加費啊 !
*本人曾經在某裁判法院工作數年的所見所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