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例泊車但司機不是車主,車主可否向司機追討罰款?

2009-03-09 9:41 am
本人係貨車車主,但車是由另一位司機開,事前已講明抄牌由司機支款,無奈司機一直未有繳交,在過去3個月已有超過5張,但由於車是我的名,所有告票都算到我名下,現在已有兩張法庭的告票每張要付千多元...現在我可以點做?如果一直不繳交最高每張罰款是多少?

回答 (4)

2009-03-10 6:14 am
✔ 最佳答案
你最先被抄牌的告票如果到期沒有繳付的話,
便會先有一張A4size的白色告票寄到登記車主的地址,
如果該張告票還未如期繳付的話,
之後才會收到一張A4size由裁判法院發出的黃色傳票,
該張傳票的銀碼是原本被抄牌的告票的銀碼的相倍加$440堂費,
例如 :
$320+$320+$440 = $1,080
$450+$450+$440 = $1,340
所有罰款都是由登記車主繳付的,
至於你和司機的協議,
如果在聘用時有文件上的紀錄,
或有其他的同事做證人的話,
甚至是公司一向的做法 (所有同事都知道)的話,
你可以聘請律師向該司機索取有關告票的罰款,
不過如果該司機全不理會的話,
可能你聘請的律師費較幾張告票還要貴呢 !
至於一直不繳交罰款,
最高每張罰款是多少,
這是沒有一個固定的數目,
但如果是由裁判法院發出的黃色傳票,
裁判官不一定會再加附加費,
但倘若有多張告票過了很多久,
裁判官一般都會每張告票再附加數百元罰款.
另外你不可能可以一直不繳交罰款,
因為你欠政府的罰款是不可能一直逃避的,
例如你要繳付所有以往的過期罰款才可以續牌,
及如果你要轉讓貨車的話,
都同樣要繳付所有以往的過期罰款才可以辦理轉名手續等.
所以現階段你應該盡快繳付所有告票,
避免要繳付額外的附加費啊 !
*本人曾經在某裁判法院工作數年的所見所聞.
2009-03-12 4:48 pm
問題不是要交幾多罰款,而是邊個負責,
你建議你先比晒所有罰款先,再向司機追討
你可以先扣起他的人工,再入紙小額錢債庭
上到庭大家當面對質,法官自有公道
2009-03-09 7:21 pm
泊車告票梗係俾登記車主啦,你與司機的瓜葛不在考慮之列,造討與否屬私人問題,法律幫唔到你;但如果過期唔交罰款,都是轉交法院處理,罰款計算方法是 $320+$320+$440=$1080。
過期再唔交上述罰款的,法庭會出傳票給車主上庭,裁判官會再額外罰款。
2009-03-09 5:17 pm
@_@呢個問題我都想知~唔知有冇人可以幫幫手解答下呢?我只係知如果車主係你名的話好像所有告票都係會算到車主名下的~
參考: 自己覺得=.=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46: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309000051KK00157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