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間美容院(獨資無限公司)打算結業,但姐姐想用回原先店名繼績經營,并接手所有儀器及舊客户未完成既course。我有以下疑問 :-
(1) 咁既情況叫做業務轉讓嗎?獨資無限公司可以咁樣轉讓嗎?
(2) 美容院無負債而姐姐亦會接手舊客户未完成既course,還有需要根據(香港法例第49章)業務轉讓(債權人保障)條例第4及5條的規定做登報聲明嗎?除咗要通知商業登記署申請撤銷之外,還有什麼手續需要辦理?
(3) 需要搵會計師樓 / 律師行做文件處理除名 / 解散等事宜嗎?
(4) 我一向自己埋數報稅,現在姐姐接手經營,這次有需要搵會計師樓為舊美容院埋數嗎?
(5) 除咗要通知商業登記署申請撤銷之外,還有什麼手續需要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