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海軍冇得揀。
2009-03-08 15:34:39 補充:
以下我僅就問題本身回答,其他既簡單帶過就算不作詳細說明,如有疑問請補充。
********************************
當年海軍否決F-16海軍型的確以單引擎可靠性差作為原因之一。當然這個否決本身就有海軍同空軍之間的矛盾存在。例如促使空軍投資研究F-16項目的最主要因素,係因爲聽聞海軍搞緊類似項目,空軍不可以再用一次海軍既飛機(F-4同A-7)。
如果你問海軍,肯吾肯同空軍用同一款機,海軍肯定答吾願意,但問題係冇錢,海軍根本冇的揀。作爲A-6既後繼者A-12計劃由於超支被終止,F-14既後繼者Naval Advanced Tactical Fighter計劃(簡稱NATF)同樣由於經費被取消。
當時海軍吾肯用F-22改海軍型NATF,由於開發另一種類似F-22機型的研發支出過大,而類似支出大既新研製提案都冇辦法通過。結果新一代海軍戰機變成分兩條路走,一係立即改進F/A-18,即Super Hornet,等上面覺得一種改進型支出會較小。當然而家大家都知F/A-18E/F可以講係一種新飛機。而另一條路就係JSF,F-35C,預計研製成功后取代現行F/A-18C/D系列。
結論:海軍被迫採用F-35C係由於節省經費原因,海軍單獨新研製既A-12同NATF計劃都被取消,只能同空軍、陸戰隊的ASTOVL計劃(前身係空軍既CALF計劃)合併研究JSF。無論JSF計劃是否為雙引擎,海軍都冇的揀。
2009-03-08 15:42:08 補充:
補充幾點説明:
將來海軍航母機隊將主要由F/A-18E/F同F-35C組成,兩种機都同時可以兼顧對空對地。
垂直起降既F-35B型與海軍無關,係陸戰隊使用既。
JSF計劃除左三軍通用,另一個重要目標係要控制成本,這也係JSF被政府國會接受既最主要原因。
海軍吾肯用空軍飛機傳統深厚,例如F-111計劃。
2009-03-08 16:01:14 補充:
單雙發之爭當然各有各講法。最典型就係同樣出自LWF計劃(Light Weight Fighter)既F-16同F/A-18。空軍選擇左F-16,海軍就選擇左F/A-18。
下面比較一下兩种機既出口情況。F-16價格較低,所以比較出口勝出,但如果分析一下F/A-18的購買國家就會得出另一個結論:澳大利亞、芬蘭、科威特、馬來西亞、西班牙、瑞士。
馬來西亞訂購F/A-18時有錢,而且波音答應將來提供Super Hornet。
科威特同瑞士有錢,而且希望同時具備較好既對空對地能力。
澳大利亞、芬蘭同西班牙都係地廣人稀或面對廣闊海洋,雙發可靠性係第一選擇。
2009-03-09 00:19:46 補充:
作爲海軍飛機,雙發可靠性係非常必要既。
茫茫大海,假如飛機一個發動機損傷(無論故障或戰損),雙發飛機至少可以堅持回母艦,即使不能降落也可以在附近跳傘以便救回。而且航母空間限制飛機數量,海軍更加重視飛機的質量而非成本。
所以我一直都話,對於單發動機既F-35C,海軍係冇得揀。
2009-03-11 11:41:31 補充:
我之前已經提到,海軍再搞一種F-22級別既新型機,經費太高。F-35C雖然不滿意,但沒有其它選擇(當時至少有YF-16同YF-17選擇)/
加上美國海軍已經有F/A-18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