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您好:
對方是故意刁難你!警方裁決書不等於肇事責任鑑定書.
您可先向對方居所或事故地點之地方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調解成立視同法院民事判決!(但對方若不出面理會仍然無效).
您亦可直接向所在地地方法院檢察署檢附警方報案三聯單、醫院甲種診斷書(驗傷單)、醫療費用收據影本、車輛損害照片、維修費用收據影本提出過失傷害刑事附帶民事告訴(告訴狀範本可至司法院網站下載列印使用,一份送檢察署,一份請檢察署收文單位蓋收發章自存).
檢方受理後會先請警方通知雙方至警局作筆錄,接著召開偵查庭,通知雙方到庭陳述,如有必要會移請地方車輛肇事鑑定委員會執行鑑定(此時鍵定是由檢方移送,所以雙方不必付費 ),只要對方有過失,過失傷害罪一定會成立而被檢察官提起公訴.
一般肇事者到此為了不被判刑留下污點,多會改變初衷主動要求和解並請您撤銷告訴,如果對方仍置之不理,那就讓司法懲罰他,並於民事判決確定後,持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查封他的資產或1/3薪資)
傷害刑事告訴有效期是半年,民事求償有效期是兩年,走上法院是不得已的作法,但對某些心存僥倖的人還是非常有效!
希望以上能夠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