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怪祇怪你遲了兩日先去看醫生,保險公司方面就會趁機有所行動,佢地當然希望可以減低賠償甚至唔使賠啦!
照你的描述,相信你僱主已經將工傷個案呈報勞工處和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收到資料覺得有機會拒絕賠償,就會有好多小動作,佢地會同你落口供,氹你講錯嘢;或者話方便補償要求你講大話;又或者要求同你私下和解,更甚者會要你簽一D奇怪文件等等;總之就會花樣百出,你自已要萬事小心為要!
不過如果保險公司要求你接受佢地安排的醫療或檢查,你是必須要出席的;因為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16條,僱主是有權要求工傷僱員接受指定的註冊醫生的檢查和治療,僱員一方有責任遵從這一項規定,如果僱員於無合理解釋而拒絕則有可能會影響日後的工傷補償。
但你做的檢查是照c.t,你祇可以選擇其中一次,因為這種電腦斷層掃描雖然能準確又迅速地診斷創傷,但這些屬於放射性掃描的檢查,其輻射性極強;如果你短時間內連續做兩次,對你身體有害無益!
其實你現在祇需要繼續就醫及延續工傷病假去休息便可以了,勞工處會寄信給你安排程序,等到你康復或情況穩定後再接受判傷計算賠償吧!
如果保險公司或其委托的公証行對你諸多要求,你絕大部份都可以拒絕,又或可徵詢各方面的專業意見以了解應對的方法,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my_answer?show=HA00528400
或直接網上來信查詢,能力範圍定必盡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