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作地點(鋪頭)的問題

2009-03-05 8:26 am
我做野個間鋪頭尼
佢無為員工提供食水
仲有無個藥廂係到
有無犯左d咩法律尼??

同埋佢無幫我地供強積金
(我係做夠60日<<1定!!!)
咁佢有無犯法??

如果有…
我有可以點告到佢尼??

回答 (1)

2009-03-05 7:11 pm
✔ 最佳答案
冇為員工提供飲水不構成違例。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只是要求僱主在合理情況下,在工作地點設置藥箱;不是強制執行的。
入職超過 60 日冇替員工供弱積金屬違例,可向勞工處舉報。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20: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305000051KK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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