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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創始於釋迦牟尼,以合乎理智之教說,示導人類轉迷開悟;其目的在於實現淨化社會之理想,以超越階級、種族為特色。普遍盛行於亞洲南、中及東部。
教主、成立時間:西元前五世紀左右,古印度迦毘羅衛國王子悉達多喬答摩,成道後被尊稱為釋迦牟尼,於印度恆河中游流域宣揚苦、無常、無我、緣起、解脫等教法,並強調無論任何階級均可信奉其教說。
教義:佛教經二千五百年之傳播與發展,其間歧生許多學派與宗派,故在教義方面亦呈現多樣性與複雜分歧之傾向。
須彌山、地獄、天界、劫末等有關世界構成、起滅等說,係繼承佛教以前之印度思想。
業、苦、輪迴、解脫等說,則為古來印度思想之擴充。
「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等三法印,或加「苦」等四法印,則是佛教之根本教義。
四諦、十二緣起、八聖道為教法之根本,由「緣起說」再發展為二世一重、三世兩重、六因四緣五果。
就認識而言,一方面從空有二觀、中道說,進而檢討心理,遂產生五根、五位、七十五法或百法之說。
人生觀:
釋尊主張之四姓平等說,超越階級偏見,重視道德意義,排除人為階級,強調四姓平等,人類之出生及家系,並非即能限制其貴賤,唯有人類之行為,方足尊貴。佛家主張「悉有佛性論」。
人生之所以苦多於樂,乃是出於無明,並積聚一切苦因所致。如果能夠依據正道而行,就可以滅除煩惱之苦,而達到涅槃寂靜。因而提出苦集滅道等四聖諦。
生死觀:
觀順逆之十二因緣,認識三世因果相續,以對治愚癡之障,而悟生死流轉之理。
依業因而於天、人、阿修羅、餓鬼、畜生、地獄等六道迷界中生死相續、永無窮盡之意。
主要神明:佛家認為一切都是業力現前的果報,沒有能創造或主宰世界的神,是無神論的信仰。縱然承認有神有鬼的存在,也是業報的結果,和人一樣,都是因緣和合的眾生。
近年來重要法師及成就:星雲大師、心平和尚、心定和尚、慈惠長老、慈容長老、慈莊長老、菩妙老和尚、印順老和尚、廣欽老和尚、聖嚴和尚、惟覺和尚、證嚴長老等,都有讓人傳述不已的事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