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上庭做證人嗎?

2009-03-04 6:43 am
我今日收到証人傳票.佢听我6號上庭做証人.不過我個日要返工.咁我有冇得唔去呢?如果唔去會點呢?

回答 (2)

2009-03-04 9:15 am
✔ 最佳答案
其實唔似得做陪審員咁 (有 "陪審團條例" 保障), 法例並無規定你公司一定要放假俾你去上庭做証人嘅.
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34, 36及37條 (我唔列法例內文出嚟嘞!), 如果法庭出証人傳票傳你做証, 而你無合理解釋及預先得到法官批淮而缺席, 法官可以出手令通輯你, 及叫警察拉你押你上庭, 要你解釋點解你唔出庭. 如你無合理解釋, 法官可以當你蔑視法庭, 判你坐監2星期 (法例訂明 "蔑視法庭" 最高可判監2年).
通常如果你僱主夾硬唔俾你放假出庭, 而因此你唔出庭, 咁法庭會召埋你僱主出庭解釋. 無法官滿意解釋, 就罰埋你僱主.
"要返工" 並非法庭會接受嘅答案!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9-03-04 7:08 am
唔可以,你既僱主一定要比你出席,如果僱主唔比你出席這次出庭,你既僱主已經觸犯法例,法庭會告佢。你出庭既時間會當上班計 或姐 必須安掛你放假出席!

收錄日期: 2021-04-15 23:59:5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303000051KK0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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