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條直線的路上跟一台從巷子出來的機車發生車禍
但是我沒有去撞到那位機車騎士
我為了閃他還自己往旁邊摔倒
可是他好像看到我自己摔倒嚇到也自己跌倒
他有戴安全帽 但跌倒時還敲擊到頭
我扶他起來後 他只說他頭暈暈的
路人問他說需不需要叫救護車
他說不用 之後他留完我的電話就自己騎車走了
可是我卻忘記留他的聯絡方法
他說有事才要打給我
請問一下 如果事後他有事
我需要負刑事責任嗎
他是個五六十歲的歐巴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