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准許土地私有:(過)
秦自商鞅時廢井田,開阡陌以來,即逐漸允許土地私有和自由買賣。統一全國後,秦室更加重視農業生產,實行強本(農業)抑末(商業)。始皇又正式頒佈命令,叫佔有土地的百姓呈報田數並納稅,等於承認土地私有制的合法。
焚書坑儒:(過)
A. 始皇對儒家思想,本採容納態度,所以祿養七十博士,以備顧問。後因有博士淳于越主張恢復封建,於是採納李斯的建議實行「焚書」以求控制思想,辦法為:
(1)除秦國史書外,六國史書一概焚毀
(2)博士官所藏書准許保存,醫葯、卜筮、農作之書,亦許民間流
傳。所有私人藏儲的儒家經典、詩書及諸子書,一概送交官府
焚毀
(3)凡談論詩書者殺頭,以古非今者滅族
(4)禁止私學,願學法令的人,必須以吏為師
始皇曾派遣方士入海尋求神仙及不死葯,皆一去不返,方士侯盧二生,又誹謗始皇後相率逃去,其他儒生也有不敬之言,於是始皇乃把妖言惑眾的方士及反對政府的儒生四百六十餘人坑之咸陽,以高壓手段來箝制人民的思想言論。
始皇的一系列政策與措施,大大加強了全國之一統,對後世亦產生頗大的影響,不過其事業係在殘酷壓榨民眾的條件下,於短短的十來年內集中完成的,故秦朝之統治不免帶有苛急、暴虐之特點。在始皇當政的十二年間,其為政之苛暴業已顯露無遺。
為了維持龐大的軍費開支與工程建設,滿足窮奢極慾之生活,始皇不惜對民眾課以重稅。由於連年大興土木、四處征戰,內則修馳道、開靈渠、築長城,外則伐匈奴、征百越,每項工程或每次征戰,均須役使浩大之民力。特別是始皇為了自己之奢慾,在首都附近造阿房宮、修驪山墓,所耗民佚竟在七十萬以上。據載秦代「力役三十倍於古,田租口賦鹽鐵之利二十倍於古」,如此重稅苦役,實非百姓所能忍受。
秦自商鞅變法以來,法令即十分嚴苛,一人死罪誅及三族,一家犯法鄰里連坐,百姓動輒被罰充苦役或慘遭酷刑。到秦始皇時,更把嚴刑峻法推至顛峯。其酷刑之名目,諸如搒掠、謫戍、籍沒、黥為城旦、連坐、腰斬、車裂、梟首、戮、阬、磔、鑿顛、抽脅、鑊烹、具五刑(黥劓、斬足、笞殺、梟首、棄市)、族、夷三族(父母、兄弟、妻子)等等,不一而足。
秦始皇還把嚴刑峻法施之於文化領域,大肆統制思想,禁錮言論自由。如規定除了秦國的歷史記載,一切史書都燒掉;民間所藏,除醫藥、卜筮、種樹之書外,其餘《詩》、《書》、百家語全部焚燬;誰要是再談論《詩》、《書》,就殺頭;以古非今的人則滿門抄斬。在「焚書」後的一年,又發生「坑儒」之事,秦始皇下令搜捕對朝廷不滿的儒生,一共捉到四百六十人,全部加以活埋。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焚書坑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