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中的時候.我就有去勞工局申請協調薪資問題.
我們排定的日期是在3月4號.但我老闆卻在2月27號.
找了搬家公司的人來遷廠.並告知我要遷廠去平鎮.
(原本是在楊梅)問我要不要去.
我想請問我一定要跟著去嗎?
我看過了有關調動5原則的法規.
老闆本身就有給交通津貼.但是搬到平鎮.對我的生活有造成影響
我無法接送我小孩上下課.
難到真的沒有辦法嗎?
請各位大大幫幫我該怎麼辦才好.
收錄日期: 2021-04-26 13: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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