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誰人有經驗?申請破產是否一定不用還款?如何面對破產署

2009-03-01 2:13 am
知道破產管理處會就每個個案的情況, 定一個合理的生活保額,破產人仕如收入低於這個保額,是不須還債的。


1. 破產署人員會問那些問題?
2. 用何標準定生活開支?
3. 食飯津貼/勤工獎等是否也是當薪金一部份?

例如:
欠款9萬
薪金$7,500(底薪$6,500+食飯津貼$600+勤工獎$400)
每月生活開支$7200(食 $2500+租金$1400+交通$500+雜費(水電煤/手機等$800)+給家人家用2000)

上述生活開支是否合理?是否不須還債?

回答 (2)

2009-03-02 9:20 pm
✔ 最佳答案
1. 破產署人員會問那些問題?
答:當破產令頒布後,破產管理主任會按你早前申報的資產報表,負債數目和你現在的工作薪金作比較。問甚麼問題並無一定,總之你如無隱瞞就照直說就可以了。
2. 用何標準定生活開支?
答:其實並無一定的標準!基本上就祇是個人或家庭的最低生活開支,每個個案都不盡相同。
3. 食飯津貼/勤工獎等是否也是當薪金一部份?
答:食飯津貼和勤工獎當然算是薪金的一部分!
理論上你在破產期內的任何現金收入(如工資方面的雙糧、花紅;別人還債給你;獲得遺產等)或有價值物品(如獲得金器首飾等名貴物品、股票等)。應該全數上繳破產管理處沒收以作償債之用!

例如:
欠款9萬
薪金$7,500(底薪$6,500+食飯津貼$600+勤工獎$400)
每月生活開支$7200(食 $2500+租金$1400+交通$500+雜費(水電煤/手機等$800)+給家人家用2000)

上述生活開支是否合理?是否不須還債?
答:因你的薪金並不高,你所申報的基本可以照報,惟是給家人家用方面可能無法繼續!因生活費顧名思議祇是供你應付基本生活,是不會代你供養家人的!除非是一同居住的近親!
其實既已破產,則無需理會是否仍需還債!因為在破產期的四年內,你祇管以自己的生活費去應付生活,有多出的錢全由破產管理處控制,還債與否或如何還法與你無關!你祇要捱過這四年破產期,不管還清與否,這些債務就跟你一筆勾銷了!
不過我想多口問一句,你說例如欠款九萬,是真的欠九萬還是更多的數目?因為申請破產雖然可以讓你擺脫債務的重擔,和追債人的滋擾!但後遺症也不少,如個人信貸紀錄入黑名單、不能從事某些行業、破產期內生活上要受破產條例監管等。九萬元相對來說數目不算太大,可否有其他途徑(如向親友商借)以避免破產呢?我自己當年申請破產時的欠債數目接近二百萬,所以實在無法應付才踏上破產一途!
參考: 個人經驗!
2009-03-04 5:34 pm
1. 破產署人員會問那些問題?

如你填呈請書清楚,佢地唔會問你野

2. 用何標準定生活開支?

食,租,水電煤/手機/上網,供養子女/父母,强積金等.....以你入息應該唔駛還

3. 食飯津貼/勤工獎等是否也是當薪金一部份?

當然,雙糧/花紅/加班費都係


個人覺得欠9萬去破產好唔抵,搞破產都要皮幾野,仲有唔係實批,雖然如你冇還款能力批既機會九成九.....可否同家人傾下你既問題,暫時唔比家用?你亦可以揾份 part time 做,馬會/m記都好呀.....我唔知你幾大,但破產係一世架! 諗清楚好喎,朋友
參考: 過來人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09: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228000051KK0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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