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當然要做la~未領取商業登記証的個人或法人團體是不可在香港從事任何商業活動的。申請商業登記証應于公司註冊處註冊日起計一個月內向稅務局的商業登記處提出。
親身去的話! 你可去香 港 灣 仔 告 士 打 道 5 號 稅 務 大 樓4樓 Tel : 187 8088
辨公時間 : 上午8:15am – 下午5:30pm
選擇手續非常簡單
繳付費用:
申請人須在遞交文件時一併繳付商業登記費或征徵費。如以郵寄方式申請,申請人必須把支票連同申請表格一併寄回登記處。如親身到登記處辨理手續,則須即時繳費。
一年有效商業登記證 三年有效商業登記證
登記費 $2000 $5200
徵費 $600 $1800
總額 $2600 $7000
商業登記冊內資料的摘錄 $45
商業登記冊內資料的摘錄核證本 $45
商業登記冊核證副本 $45
商業登記冊證複本 $36
經營人士一經提出選擇,該選擇將持續有效,直至他另行以書面形式撤銷選擇為止。凡經營一個或以上分行的業務,選擇將同時適用於總行及所有(新、舊)分行。
獨資或合夥經營的新業務,必須於開業日期起計1個月內向商業登記署登記。如屬獨資經營,應填寫申請表格第1a號,屬合夥經營,則填寫申請表格第1c號。須填寫這些表格一份,並連同獨資東主或所有合夥人的香港身分證或護照影印本一併遞交。
如獨資東主(或合夥業務中的所有合夥人)並非在本港居住,便須委託一名香港居民作為代理人,負責商業登記事宜, 提交一份委託書及代理人的香港身分證影印本。委託書的內容應敘明代理人的姓名,香港身分證號碼及住址。另外,你亦可填妥遞交IRBR表格第177 號。
現有業務及新登記業務提出選擇的時限及方式,是有所不同:
(1)現有業務的經營人士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局長,及必須於現有登記證到期的1個月前提出選擇。舉例,如現有的商業登記證將於5月15日到期,証書持有人須於4月15日以前提出選擇。商業登記署印備申請表格IRBR184號以供申請。
(2)新登記的業務,則必須是於1999 年4月1日或以後開業,及應在商業登記申請書上提出是項選擇,但有關商業登記申請必須是在業務開業後的1年內提出。
你可以親身或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書。本局為了確保申請書及通知書的真確性,請恕不能接受以傳真方式遞交的申請書及通知書。
領取商業登記證:
如申請人親臨商業登記處申請,新證在收到申請表後的30分鐘內發出。如屬郵遞申請,新證則會在收到申請表後兩個工作日內發出。
你可以電子方式填寫IRBR表格第184號,然後經互聯網遞交商業登記署。請參閱本局網頁電子服務:電子表格及提交電子資料。
儘管總行或分行業務在商業登記證有效期內結束營業,已繳的商業登記費及徵費均不會獲得發還。
或上網去
http://www.esdlife.com.hk/business/chi/default.asp
click申請商業或分行登記
step 1 選擇申請類別
step 2 身份確認
step3 輸入商業或分行登記申請詳情
step 4 簽署及遞交申請表格
step 5 付款
last step 列印及保留確認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