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方程(快D!急!20分!)
1.何謂方程?何謂代數式?兩者之間有甚麼異同?
2.是誰「發明」方程的呢?
3.方程是在甚麽時候出現的呢?
4.關於方程的資料。
晤該!快D!急!20分!
回答 (4)
✔ 最佳答案
1.你的5上B and 5下B書有講
2.唔清楚
3.約二千幾年前
4.唔知
參考: 5上B and 5下B書
同班答同班 = = 記得係要簡報呀!~!~3-3-2009前交!~
1a.方程式------- y-3=6
以下叫解方程
y-3=6
y-3+3=6+3
y=9
1b.代數是指方程中的代表答案(a-z)
2.3.4.
兩千年前,中國古代有一部數學名著叫《九章算術》,其中一章名叫「方程」,是講多元一次方程組的問題,對應於現今的線性方程組(System of linear equations),十七世紀前後,歐洲代數首次傳入中國,當時譯 'equation' 為「相等式」。十九世紀中葉,近代西方數學再次傳入中國,1859年清數學家李善蘭與英國傳教士偉烈亞力合譯《代數初步》,其中,'equation' 的譯名就是借用了中國古代的「方程」一詞,這樣,「方程」一詞首次意為「含有未知數的等式」。1873年,清數學家華蘅芳與英國傳教士傳蘭雅合譯《代數學》,他們則把'equation'譯為「方程式」,他們的意思是,「方程」與「方程式」應該區別開來,「方程」仍指《九章算術》中的意思,而「方程式」是指「含有未知數的等式」。直到1934年,中國數學學對數學名詞進行逐一審查,確定「方程」與「方程式」者意義相通,至此「方程」與「方程式」同義,自此一直沿用下來。
方程式或簡稱方程,是含有未知數的等式。方程中,恆等式叫做恆等方程,例如 \left(y+2\right)^2=y^2+4y+4;矛盾式叫做矛盾方程,如 x + 1 = x。在未知數等於某特定值時,恰能使等號兩邊的值相等者稱為條件方程,例如 x + 3 = 8,在 x = 5 時等號成立。能使方程左右兩邊相等的未知數的解叫做方程的解。求出方程的解或說明方程無解的這一過程叫做解方程。
目錄
[隱藏]方程一詞出現在中國早期的數學專著《九章算術》中,其「卷第八」即名「方程」。卷第八(一)爲:
今有上禾三秉,中禾二秉,下禾一秉,實三十九斗;上禾二秉,中禾三秉,下禾一秉,實三十四斗;上禾一秉,中禾二秉,下禾三秉,實二十六斗。問上、中、下禾實一秉各幾何?
荅曰:
上禾一秉,九斗、四分斗之一,
中禾一秉,四斗、四分斗之一,
下禾一秉,二斗、四分斗之三。
方程術曰:置上禾三秉,中禾二秉,下禾一秉,實三十九斗,於右方。中、左禾列如右方。以右行上禾遍乘中行而以直除。又乘其次,亦以直除。然以中行中禾不盡者遍乘左行而以直除。左方下禾不盡者,上為法,下為實。實即下禾之實。求中禾,以法乘中行下實,而除下禾之實。余如中禾秉數而一,即中禾之實。求上禾亦以法乘右行下實,而除下禾、中禾之實。余如上禾秉數而一,即上禾之實。實皆如法,各得一鬥。
換成現代漢語就是説:
現在這裡有上等黍3捆、中等黍2捆、下等黍1捆,打出的黍共有39斗;有上等黍2捆、中等黍3捆、下等黍1捆,打出的黍共有34斗;有上等黍1捆、中等黍2捆、下等黍3捆,打出的黍共有26斗。問1捆上等黍、1捆中等黍、1捆下等黍各能打出多少斗黍?
其「方程術」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即為:
\begin{array}{*{20}c} 1 & 2 & 3 \\ 2 & 3 & 2 \\ 3 & 1 & 1 \\ {26} & {34} & {39} \\ \end{array}
《九章算術》採用直除法即以一行首項係數乘另一行再對減消元來解方程。
若設可打出黍的斗數分別為1捆上等黍x斗、1捆中等黍y斗、1捆下等黍z斗,可列方程組如下:
\left\{ \begin{array}{l} 3x + 2y + z = 39, \\ 2x + 3y + z = 34, \\ x + 2y + 3z = 26. \\ \end{array} \right. 解得 \left\{ \begin{array}{l} x = 9\frac{1}{4}, \\ y = 4\frac{1}{4}, \\ z = 2\frac{3}{4}. \\ \end{array} \right.
由此可知,此時的「方程」指的是包含多個未知量的聯立一次方程組,即現在的綫性方程組。
到了魏晉時期,大數學家劉徽注《九章算術》時,給這種「方程」下的定義是:
程,課程也。群物總雜,各列有數,總言其實,令每行為率。二物者再程,三物者三程,皆如物數程之。並列為行,故謂之方程。
這裡所謂的「課程」指的是按不同物品的數量關係列出的式子。「實」就是式中的常數項。「令每行為率」,就是由一個條件列一行式子,橫列代表一個未知量。「如物數程之」,就是有幾個未知數就必須列出幾個等式。「方」的本義是並,將兩條船並起來,船頭拴在一起,謂之方。故而列出的一系列式子稱「方程」。
[編輯] 解方程的原理
方程同解原理
* 方程的兩邊都加上(或都減去)同一個數或同一個整式,所得方程與原方程是同解方程。
* 方程的兩邊都乘以(或都除以)不等於零的同一個數,所得方程與原方程是同解方程。
參考: wiki
收錄日期: 2021-04-24 23:56: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228000051KK00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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