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姊姊可否經她持有的有限公司將那物業50%業權送給母親(直系親屬送契可免厘印費?),我則另購買那物業50%業權,由於低於200萬元,所以我只需付100元厘印費,這方法是否可行?
更新1:
由於她們的有限公司有其他物業,所以不會全間公司轉讓。 另外,據一些律師或會計師說,稅局會自行以市值定厘印費,然後追收相差的厘印費,這是真的嗎? 機會率有幾大? 請問有無人試過買樓後被稅局追收厘印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