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說基督徒都一樣是罪人,為何保羅卻要信徒將這些人趕出教會?

2009-02-26 5:43 am
這篇問題是針對前一篇問題基督徒的回答繼續想問清楚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9021505894
(詳細內容請自行參考)

這篇提到在聖經中保羅說
歌 林 多 前 書
5: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5:12 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麼.
5:13 至於外人有 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我之前提出的疑問是基督教不是說基督徒都一樣是罪人,為何保羅卻要信徒將這些人趕出教會呢
既然每個基督徒都一樣是會犯罪,包括保羅也一樣會犯罪
為什麼卻只要將有這段經文提到的這些行為的信徒趕出教會

幾位基督徒給我的回答大聲罵說被趕出去的那些基督徒是屬於[罪大惡極]的
而說其他基督徒是[犯了輕罪]和這[犯了足以被開除的重罪]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

言下之意是說雖然說基督徒一樣是罪人,但其實還是有[等級差別]
分成是罪大惡極的和不是罪大惡極的
有些被保羅或教會判定是[罪大惡極]的罪人是要被[趕出教會]的
,而留在教會中的基督徒是道德比那些被趕出去的優越所以不是罪大惡極的

針對此提出兩個問題

保羅提到的行為中有[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
而路加福音中耶穌說
16:18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耶穌認為離婚或者娶離過婚的女性就是犯姦淫了
現在歐美國家離婚或者娶離過婚的女性是很普遍的事情
請問怎麼基督教會沒有遵從聖經中保羅的話將這些信徒趕出教會呢?
還有許多基督徒有[或貪婪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這些行為
基督教會怎麼沒有遵從聖經中保羅的話將這些信徒趕出教會呢?

既然只因為娶離過婚的女性或者喝醉酒,就可以被保羅這位完美無罪的聖徒判定為是罪大惡極要趕出教會
那我不懂的是
一千多年來的基督徒所為
如將異端活活燒死(連新教創教領袖也支持),屠殺異教徒,逼迫猶太人
還有近代基督徒國家的殖民侵略戰爭,以及一次大戰 二次大戰基督徒之間也殺個不停

以上這些基督徒的殺人放火作為,難道就比娶離過婚的女性或者喝醉酒要來得輕,這樣就不是罪大惡極不該被趕出教會嗎?
請問為什麼沒看到基督教會將有參與以上這些殺人放火行為的基督徒趕出教會呢?

以上兩個問題請回答 謝謝
在意見中有些感想請參考
更新1:

給 魔鬼的辯護律師 你說 [奇怪耶?為什麼你總是喜歡把別人的話加油添醋,胡亂扭曲啊? 我只說了[重罪要用重的處罰,輕罪則用輕的處罰]] 我這篇說的不只是針對你的回答,還也其他基督徒的回答 既然你們說被趕出教會的那些基督徒是[罪大惡極]才會被趕出去 那言下之意就是認為留在教會中的[不是罪大惡極],是比那些被趕出的基督徒道德優越的一群 以你的回答 我請問[娶離過婚的女性或者喝醉酒]就是[重罪]是應該被趕出教會的 那歷史上基督徒的戰爭殺人放火作為,這反而就不是重罪不該趕出教會嗎? 請你說明 謝謝

更新2:

還有可以拿你為例子 你在那邊大罵那些信徒是犯了重罪該被趕出教會 可是你自己呢?你自己的惡言惡行(如你的謾罵言行)又有多少?怎麼卻當看不到一樣呢?

更新3:

你實在是搞不清楚狀況 我說的耶穌說不可以離婚或者娶離過婚的女性不然就是犯姦淫 是在講路加福音16:18 經文都給你了,你也不看 然後拿(林前7:39)的經文來[文不對題] 你那段是在講[丈夫死後可以再嫁]的事情 而不是在講離婚與娶離過婚的女性的事情 你的理解能力低到連這兩者的不同都分不清 卻還能在我的幾篇問題中不斷謾罵,有沒有發現你罵的腦殘正是你自己 算我拜託你去請小學生跟你說明[丈夫死後再嫁]與[離婚]這兩者有什麼不同好嗎?

更新4:

你問哪間教會?這還需要問嗎 請問你,過去西方基督徒國家在到處侵略殖民時,有哪間教會開除這些參與侵略戰爭的信徒的?

更新5:

給 魔鬼的辯護律師 你說 [雖然保羅在這裡指的是[未婚女性]和[死了丈夫的婦女],但我個人(純個人意見)認為七之9的經文同樣可以套用在離婚婦女的情形上] 先不論你的[純個人意見]實在沒有什麼意義,保羅並沒有說對於[未婚女性]和[死了丈夫的婦女],可以用在離婚婦女身上 再者以你的[純個人意見],是要說保羅要否定掉[路加福音16:18 耶穌說的話 ]嗎?

更新6:

給 J.T.R 你回答說 [罪人和惡人不同啊 罪人有悔改的可能,聖經的惡人指的是不接受救恩的,反對上帝的人,心存狡詐的如何帶有悔改的心去接受神的包容呢? ] 你根本沒有看清楚問題內容提到的經文 歌 林 多 前 書5:11~13 這段經文 保羅說要趕出去的對象是指[若有稱為弟兄] [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麼] [至於外人有 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這段經文針對的是[弟兄] [教內的人]之中做了某些事的人 保羅所稱呼的[惡人]是在針對此

更新7:

你想想 如果保羅這段經文是在談不信的人,那根本不會有需要將他從教會之中趕出去的問題 你不但沒看清楚你的經文內容,而且邏輯能力也很差 這樣文不對題的回覆沒有什麼意義 請你看清楚這段經文之後再回覆吧 謝謝

更新8:

保羅將其教會的弟兄之中有底下這些行為的稱為[惡人],是要[趕出教會]的 [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 那請問留在教會中的基督徒(包括你)難道就是什麼大善人嗎?

更新9:

給 紅螞蟻 1 你說 [離婚是可以再婚,只要是因原配偶犯姦淫才離婚] 我當然知道這[太 19:9]與[路 16:18]兩福音書在這能否在離婚之後再婚的看法不同 這很奇怪 照理說這兩段經文是在敘述[耶穌講的同一句話],卻有不同的兩個版本 路加 是說都不可以離婚,不然就是犯姦淫 馬太 是說只有在原配偶犯姦淫的情況下可以離婚 那這篇問題不去管這兩個版本的差異 事實上 歐美與台灣有許多基督徒是因原配偶犯姦淫之外的原因而離婚的 例如之前新聞提到有女性基督徒長期被同樣是基督徒的丈夫毆打,最後還是離婚

更新10:

還有一對基督徒夫妻因感情不睦,受限於教義不能離婚而互相咒罵對方早點死,最後還是離婚 這些情況以聖經所言都是犯姦淫,是保羅說要趕出教會的 請問為什麼歐美與台灣的基督教會沒有遵從保羅所言將這些因犯姦淫之外的原因離婚的信徒趕出教會呢? 2 你說 [另外戰爭戰場上殺人是屬正當防衛,不算流無辜人的血,所以不罰。但主導戰爭的君王要被審判。] 我在說的是那些基督徒發動的侵略戰爭,例如印地安人遭受美國基督徒屠殺的歷史 這可不是天主教徒所為而已 那請問當時[主導戰爭]的那些美國基督徒總統怎麼沒有被趕出教會呢?

更新11:

以聖經中保羅所言,信徒因犯姦淫之外的原因離婚就是犯姦淫要趕出教會的 那請問信徒這樣主導侵略戰爭殺人放火,難道卻是無所謂不需要趕出教會嗎? 你說 [擴張領土是當時普世國家的行為,不是基督教國家專屬。所以不能說他們罪大惡極。] 這是基督信仰替信徒這些侵略戰爭的行為辯解的方式嗎 因為當時其他國家也這樣侵略殺人,所以就說信徒這樣的侵略戰爭行為不是罪惡不需要趕出教會 以耶穌信徒你這種邏輯 那是不是貪污的政治人物也可以同樣辯解說,大家都貪污,所以我貪污的行為就不是罪惡呢? 信耶穌恐怕是扼殺了信徒的心靈,反而是使信徒沉迷於罪惡之中而不肯承認罪惡是罪惡 你覺得呢?

更新12:

給 KIS 你這篇的回答是幾位基督徒中較有針對問題回答的 但還是有一些不清楚的地方要提出來 1 你說 [崑山兄對現今教會的批判是對的,許多教會或許因怕得罪信徒,怕信徒因此就不來我們教會做禮拜、或在所愛與包容的大帽子下,不作這樣的懲戒處置,這都是誤解了聖經的教導,致使信徒的行為沒有被改正過來] 既然現今教會沒有開除離婚或者娶離過婚的女性的信徒,是誤解了聖經的教導,是沒有遵守聖經的教導 那知道此的基督徒如你為何不去糾正教會所為呢? 難道放任讓教會不遵守聖經的教導是無所謂的嗎?

更新13:

2 你說 [當時這些將異端處死的人,就是教會的掌權者,懲處權在他們手上,誰能趕走他們。] 所以耶穌與保羅給予教會糾正與懲戒信徒的權炳 結果還是操之在教會的掌權者,一但教會的掌權者不覺得某件行為有錯 教會就沒有糾正信徒的功能了 這樣還是沒有什麼用 還有我提到近代基督徒發動的殖民侵略戰爭,例如印地安人遭受美國基督徒屠殺的歷史 這些事情並非是教會的掌權者所為 那為什麼當時教會沒有開除參與這些殖民侵略戰爭的信徒呢? 以上請解答 謝謝

更新14:

給 紅螞蟻 1 你說 [所以婚姻暴力可以離婚,但不能再婚] 你怎麼說了跟你引出來的經文不符合的話 你自己引的馬太福音說 [太 19:9]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在當時的離婚方式就是[休妻] 這段經文耶穌說的很清楚,離婚(休妻)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 也就是說,只有為淫亂的緣故而離婚不是犯姦淫,為其他緣故離婚都是犯姦淫 你這裡卻說婚姻暴力可以離婚 以這不是否定了耶穌的話了嗎? 請說明 謝謝

更新15:

2 你說 [如果全國人都貪污,那貪污在當時就無罪。所以若擴張領土是當時普世的價值觀,那擴張領土在當時就不是罪大惡極] [不是說眾人都犯同樣的罪,則那件事就是對的。而是那時就無人可以處罰罪犯了] 首先當時世界不是所有國家都以武力在擴張領土 再者你的觀念有個問題 耶穌與保羅給教會懲戒信徒的權炳,難道是說教會中的人都必須無罪才能懲戒嗎 那難道保羅自己就是無罪的嗎?否則他為何可以將那些信徒趕出教會作為懲戒?

更新16:

就我看過基督教對此的解釋 教會懲戒信徒的權炳是來自於耶穌給的,所以與教會中的人是不是無罪是沒有關係的 所以我還是要問 近代基督徒發動的殖民侵略戰爭,例如印地安人遭受美國基督徒屠殺的歷史 為什麼當時教會沒有開除參與這些殖民侵略戰爭的信徒呢?

更新17:

以貪污為例 就算連法院法官自己都有在貪污 但只要貪污這個行為是違背法律的 法院法官還是可以依法判決懲處貪污的官員 因為法院法官這個依法判決的權柄是來自於國家賦予的,與法官個人行為如何沒有關係 所以除非你要說基督徒那樣的侵略戰爭與屠殺是沒有違背聖經沒有犯罪的 否則你還是得回答 為什麼當時教會沒有開除參與這些殖民侵略戰爭的信徒呢?

更新18:

給 紅螞蟻 1 你說 [耶穌是說:[‧‧‧凡休妻另娶的‧‧‧],沒有另娶就不犯姦淫。] 所以以你的說法是說 [聖經說基督徒是可以離婚的],只是不可以再娶而已 是這樣嗎? 你的說法怎麼跟我看到基督教文章的解釋不一樣 http://www.chinesebiblicalcounseling.net/Divorce_Ling.htm 這內容提到 [馬太福音18﹐19章要一起來讀。(一) 基督徒不可(主動) 離婚。(二) 基督徒若 犯淫亂﹐教會應該跟馬太福音18章的程序處理。(三) 犯罪者若不悔改﹐那麼 另一方可以離婚。]

更新19:

到底基督徒為了犯淫亂之外的原因可不可以離婚 是你說的還是他說的正確呢? 再來 就算是以你的說法 在歐美有很多基督徒為了犯淫亂之外的原因離婚後再嫁娶的,怎麼沒看到教會遵行保羅所言將他們趕出教會? 2 你說 [罪犯必須有來自無犯罪的人的權柄才能處罰罪犯 教會的人都是罪人,可是罪人不一定犯罪,或已經犯罪後改過自新,所以是有來自耶穌賜下的職務上的權柄] 不知道你在扯什麼 以你這樣的辯解, 那請問難道保羅與教會中的其他人就是都不會犯罪的 就只有那些被趕出去的基督徒是會犯罪的嗎? 有沒有發現你的矛盾

回答 (16)

2009-03-02 6:31 pm
✔ 最佳答案
問題一
保羅提到的行為中有[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而路加福音中耶穌說16:18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耶穌認為離婚或者娶離過婚的女性就是犯姦淫了
現在歐美國家離婚或者娶離過婚的女性是很普遍的事情
請問怎麼基督教會沒有遵從聖經中保羅的話將這些信徒趕出教會呢?
還有許多基督徒有[或貪婪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這些行為
基督教會怎麼沒有遵從聖經中保羅的話將這些信徒趕出教會呢?

回答:
一、這個問題第一個牽涉到聖經對婚姻的教導,要論述篇幅很長,請容我只下結論,這結論是我的看法和領受,甚至連有的基督徒可能也會感到不舒服,但我不是來討人的喜歡的:
1. 婚約是立在神與人的面前,是非常嚴肅的。參見;瑪拉基書2:14-16節
2. 離婚根本上是與神的原意相反的,但在某一些特殊的情況下,離婚卻是准許的,如果離婚的目的是為要立刻與另一人結合的話,那是絕對不准許的,這就是崑山兄所引用的路加福音16:18,其實你要更詳細的瞭解的話,請看馬可福音10:1-12
3. .再婚永不應視為必需的,在某一些特別的情況下,只能被視為準許性的,但聖經明確否定了犯姦淫的一方有再婚的權利,同時也否定了提出離婚而目的是為要再婚的人的權利。
4.根據以上的論點,一個基督徒在聖經容許的根據以外,故意離婚,或一個基督徒明知而故犯地與一個沒有聖經許可根據而離婚者結婚,又或一個基督徒得到某方面准許離婚,卻沒有聖經准許根據而再婚,都必須接受教會的制裁。除非他向教會表現出真心悔改(除了褻瀆聖靈外,真心悔改均可得赦免),為自己故意離棄聖經教訓而認罪,否則教會不應恢復他在教會裡相交的權利。
二、這個問題第二個牽涉到的是教會懲戒的問題,
也就是崑山兄所提:現在歐美國家離婚或者娶離過婚的女性是很普遍的事情請問怎麼基督教會沒有遵從聖經中保羅的話將這些信徒趕出教會呢?以及許多基督徒有[或貪婪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這些行為基督教會怎麼沒有遵從聖經中保羅的話將這些信徒趕出教會呢?
個人認為教會在懲戒作法上,按聖經教導為::
1. 要盡量保有當事人隱私,盡可能先在最少人知道的情形下,對犯罪者先進行私下的勸勉與提醒,真的不行時,才送給教會進行處置。請參見馬太福音18:15-17: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2.當這個信徒的情況是第1種很少人知道,私下勸戒不聽,或是這個事是眾所週知的事,那麼教會就當依聖經教導懲戒,正崑山兄所提的一樣。

崑山兄對現今教會的批判是對的,許多教會或許因怕得罪信徒,怕信徒因此就不來我們教會做禮拜、或在所愛與包容的大帽子下,不作這樣的懲戒處置,這都是誤解了聖經的教導,致使信徒的行為沒有被改正過來,這是很可惜的,而教會沒有好好教導、要求信徒,也使許多人看基督徒是很不爽的,對基督教也是很有誤解的。

問題二:以上這些基督徒的殺人放火作為,難道就比娶離過婚的女性或者喝醉酒要來得輕,這樣就不是罪大惡極不該被趕出教會嗎?
請問為什麼沒看到基督教會將有參與以上這些殺人放火行為的基督徒趕出教會呢?
回答:
1.當時這些將異端處死的人,就是教會的掌權者,懲處權在他們手上,誰能趕走他們。
2.這些有名望的人所做的事,在他們認為這是按聖經的教導,而在解釋聖經上,他們就是權威,對於那些敵基督者,那是他們要剷除的對象,當他們有權力和武力在手的時候,消滅他們,在他們認為是對的,因為神在以色列入迦南地時,的確明示他們消滅所有人,甚至牲畜的。
但我所認知的看法是:在基督來了之後,信徒當以傳福音、為真理大大爭辯才是途徑,正如保羅的看法,信徒應是穿上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去「扺擋」魔鬼的詭計(參見以弗所書6:10-18),對於世上的制度、律法,保羅的看法是要服從,在我看來,保羅是希望以真道得人的心,而不是用武力法消滅惡者,因為在他看來,要人信服真道才是唯一也是愛的途徑,至於惡者,神自會處理,因為是神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參見羅馬書16:20)
2014-08-15 6: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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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0 6: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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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2 6:52 pm
都趕出去就沒人啦 ! 剩一堆正義魔人有個屁用? 比鍵盤手還不如
2012-04-06 10:00 am
(-.-) 信徒被趕出教會 - 有原因。

被教會趕出的信徒 - 都是(無法傻傻)被基督教會(統治)的人。

基督教會的醜聞多又多 - 不肯妥協的信徒一定會被基督教會趕走。

不肯妥協的信徒(一定)會揭發基督教會的不法 - 基督教會一定會採取(先下手為強)的手段趕走有正義感的信徒。
2009-03-29 6:44 pm
近朱則赤,近墨則黑.正所謂孟母三遷.小孩子的習氣是受環境影響的.由於外邦人長期處在拜偶像及迷信交鬼的傳統下.(像台灣,東南亞...基督教初入異區,傳教無故被民眾打死,迫害之例很多的.)觀念改變或可以速見果效.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此所以一些以為很愛主的人,看似千萬願意守上帝誡命的人,仍會出trouble.教會至今常會把一些行為離異的牧者趕逐,這是原因之一.因為成為牧者都是長期有好行為,好典範的人,多年被肯定的基督徒...最後仍會跌倒.何況一般信徒....如果出入教會的人根基很穩,又能時時為會友祈禱...那就會如神說的...民風淳樸,逃城可以多設一座.這一切都是因情境不同,而有不同決策.
2009-03-11 9:17 pm
崑山兄

可不可以請你仔細的 用力的去了解保羅說的那些人該被趕出教會的究極原因好嗎?

有那麼多人都向你說明這麼多了 你依然是沒有一個能接受的

請問你到底想知道的是什麼?

2009-03-12 13:19:46 補充:
基督徒是需要達到100%的聖潔沒錯
但是主耶穌並沒有強制人一定得達到100%不可
只說了[ 得勝的必有賞賜 ]
倘若是依然故我的難保不會招致被撇棄的命運

將他們趕出去是為了不使他們影響軟弱的弟兄跌倒
受包容的是因為他們仍有著悲慟懊悔的心
這麼說明不知道你明白不明白
2009-03-06 5:28 pm
=笑話一則=精采對話片段=
==牧師:我們要去抗議政府,因為政府不公不義
==某信徒:我不贊成,我要抗議,我不喜歡涉入政治
==牧師:你這悖逆的人,居然不順服我的權炳
==某信徒:笑話,你也沒順服政府的權炳
==牧師:你這魔鬼…..(暗地裡再想辦法把他趕走)
=自己認為不必順服,就是為了公義,別人不順服自己就是悖逆=一堆基督教人就是如此,無言
==自己認為要絕對做到的,就是為了公義而絕對要求,別人相對要求你要絕對做到的,就是過度要求…=一堆基督教人就是如此,無言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成者為王,敗者為寇==


==阿Q,精神病患、偏執狂、自以為是的萬歲,萬萬歲==呵呵=哈哈
===
2009-03-02 7:50 am
崑山~~
你是懶貓對吧!

沒想到你放棄BBS轉戰到這裡了
過去的幾年
我都很想念你ㄟ

kkcity,不良牛...
同樣的問題回答你五年
最後還是不肯理解
最後不見蹤影
沒想到你來到這裡了

說真的有種見到老戰友感動的感覺....
2009-02-28 7:34 am
1.現在歐美國家離婚或者娶離過婚的女性是很普遍的事情
請問怎麼基督教會沒有遵從聖經中保羅的話將這些信徒趕出教會呢?
B==崑山板大是沒讀通整本聖經,所以會誤解耶穌說的話。
[路 16:18]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的完整版應是:
[太 19:9]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所以離婚是可以再婚,只要是因原配偶犯姦淫才離婚。==E
2.如將異端活活燒死(連新教創教領袖也支持),屠殺異教徒,逼迫猶太人
還有近代基督徒國家的殖民侵略戰爭,以及一次大戰 二次大戰基督徒之間也殺個不停
以上這些基督徒的殺人放火作為,難道就比娶離過婚的女性或者喝醉酒要來得輕,這樣就不是罪大惡極不該被趕出教會嗎?
B==凡屬罪大惡極的會被處罰,所以有的會被趕出教會,有的會被處死,有的會被逼迫。但天主教的有些作為是不符聖經,因為她自己是罪大惡極。另外戰爭戰場上殺人是屬正當防衛,不算流無辜人的血,所以不罰。但主導戰爭的君王要被審判。十七世紀的殖民戰爭,有其政教合一的時代背景,而且擴張領土是當時普世國家的行為,不是基督教國家專屬。所以不能說他們罪大惡極。==E

2009-03-04 13:11:40 補充:
1.請問為什麼歐美與台灣的基督教會沒有遵從保羅所言將這些因犯姦淫之外的原因離婚的信徒趕出教會呢?

b==你要仔細看清楚[太 19:9]的經文,離婚並不一定是罪惡,是犯姦淫才罪惡。當然若是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但人也不可把聖物給狗,把珍珠給豬,所以婚姻暴力可以離婚,但不能再婚。==e

2009-03-04 13:12:32 補充:
2.我在說的是那些基督徒發動的侵略戰爭,例如印地安人遭受美國基督徒屠殺的歷史
這可不是天主教徒所為而已
那請問當時[主導戰爭]的那些美國基督徒總統怎麼沒有被趕出教會呢?

b==戰爭不一定都是罪惡,所以主導戰爭也不一定罪大惡極。要看戰爭的本質,與文明的進程,所以要看當時跟印地安人引起的戰爭是不是只有基督徒有責任。不能因為基督徒比較強大就說基督徒不對。==e

2009-03-04 13:13:05 補充:
3.[擴張領土是當時普世國家的行為,不是基督教國家專屬。所以不能說他們罪大惡極。]

這是基督信仰替信徒這些侵略戰爭的行為辯解的方式嗎
因為當時其他國家也這樣侵略殺人,所以就說信徒這樣的侵略戰爭行為不是罪惡不需要趕出教會
以耶穌信徒你這種邏輯
那是不是貪污的政治人物也可以同樣辯解說,大家都貪污,所以我貪污的行為就不是罪惡呢?

b==如果全國人都貪污,那貪污在當時就無罪。所以若擴張領土是當時普世的價值觀,那擴張領土在當時就不是罪大惡極。所以聖經的和平真理,因人的尚未完全,實行的範圍也不完全。==e

2009-03-04 18:33:42 補充:
[如果全國人都貪污,那貪污在當時就無罪。],不是說眾人都犯同樣的罪,則那件事就是對的。而是那時就無人可以處罰罪犯了,雖然會知罪,卻無法定罪處罰。不然每個人都要被定罪處罰了。而且聖經並不否定一切戰爭殺人,切否定一切貪婪的行為。

2009-03-04 18:36:29 補充:
更正:而且聖經並不否定一切戰爭殺人而是否定不公義的戰爭殺人。

2009-03-08 13:50:05 補充:
1.你這裡卻說婚姻暴力可以離婚
以這不是否定了耶穌的話了嗎?

b==你眼睛真的有問題,耶穌是說:[‧‧‧凡休妻另娶的‧‧‧],沒有另娶就不犯姦淫。==e

2.罪犯必須有來自無犯罪的人的權柄才能處罰罪犯,所以如果大家都認同貪污,或都貪污,就對貪污無所謂的權柄。教會的人都是罪人,可是罪人不一定犯罪,或已經犯罪後改過自新,所以是有來自耶穌賜下的職務上的權柄,當然可以把罪大惡極的人趕出教會。==e

2009-03-08 14:03:53 補充:
3.國家給法律的權柄,可是國家的權柄來自人民,所以若大家都犯罪,就無人可賦予國家權柄,所以法律的權柄就不存在。這種情形下要重獲權柄,只有人人自己用神放在人心的律法的權柄先接受這律法的處罰,改過自新後才能再有權柄。

2009-03-13 17:33:29 補充:
1.到底基督徒為了犯淫亂之外的原因可不可以離婚
是你說的還是他說的正確呢?

b==基督徒不可主動離婚這應該是因為[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的緣故。但神配合的不應該有豬、或狗出現,神不會配合神的兒女和豬、和狗一起成為一體。所以若人被認定為豬、狗就不該是神配合的。那你說打老婆的是不是豬、狗?當然人可能犯錯,但累犯就證明不是人了。所以應該說在有聖經依據的情形下是可以離婚的,但除非是因為犯姦淫的緣故,不可以再嫁娶。==e

2009-03-13 17:34:00 補充:
2.再來 就算是以你的說法
在歐美有很多基督徒為了犯淫亂之外的原因離婚後再嫁娶的,怎麼沒看到教會遵行保羅所言將他們趕出教會?

b==人雖有聖經依據離婚,若不是因犯姦淫的緣故,只是為避免法律上的種種問題,還是留有悔改的機會,可以復婚。但若離婚後,有一方犯姦淫,那另一方就適用犯姦淫可再嫁娶的規定,所以歐美是有一半離婚者犯姦淫,但有的是在還沒明白聖經真道前就犯姦淫,所以耶穌對那婦人說:[約 8:11 ‧‧‧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所以這種人在明白真道後,悔改不再犯,還是可以原諒。不算罪大惡極。但歐美的教會沒有擔起教導的責任,這神會審判的。==e

2009-03-13 17:36:22 補充:
3.那請問難道保羅與教會中的其他人就是都不會犯罪的
就只有那些被趕出去的基督徒是會犯罪的嗎?
有沒有發現你的矛盾

b==會犯罪跟犯罪是兩回事,有了權柄沒犯罪前就有權柄。一犯罪就沒了相應的權柄,但犯的罪不會因此失去職分的,還是有職分上的權柄,但有權柄是一回事,能否行使又是一回事,就看良心的律法能否讓你拿得起這份權柄。==e

2009-03-13 17:37:13 補充:
4.以基督教與聖經的說法,教會開除信徒的權柄是來自於神
所以與教會中的人是否犯罪是無關的

B==聖經說罪惡會讓人與神隔絕,所以犯罪的人就沒了來自神的權柄,除非按神的要求得到赦免,所以雖然職分的權柄跟人無關,所以雖犯罪的人,只要犯的跟失去職分無關,就有職分上的權柄。比如說,法官吃違規罰單,但還是可以行使法官的職權。但在神的國度更嚴,犯罪的人若良心有虧是承受不起來自神的權柄的。==E

2009-03-13 17:37:51 補充:
5.(如果有關 那保羅當時教會中的其他人包括保羅當然也是會犯罪,憑什麼趕人?)

B==1.理論上是無關,但有權柄卻行使不了也等於無權柄。2.會犯罪跟犯罪是兩回事,只要還沒犯罪就無罪,但罪人誰說就會犯罪?說人是罪人不是說人會犯罪,而是人都對不起神,當然過去犯罪也算,所以都是罪人。==E


既然無關,那我還是要問
為什麼當時教會沒有開除參與這些殖民侵略戰爭的信徒呢?

B==另外戰爭戰場上殺人是屬正當防衛,不算流無辜人的血,所以不罰。但主導戰爭的君王要被審判。==E
2009-02-27 8:03 am
罪人和惡人不同啊 罪人有悔改的可能,聖經的惡人指的是不接受救恩的,反對上帝的人,心存狡詐的如何帶有悔改的心去接受神的包容呢?

你不承認有這種人存在嗎?

歌 林 多 前 書
5: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路加福音 10:3 你們去吧!我差你們出去,如同羊羔進入狼群。
馬太福音 10:16 「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

所以羊與狼不能苟同 也不能與狼相交,狼是指惡人,心存詭詐 ,不信 ,謊言,邪念的,


耶穌認為離婚或者娶離過婚的女性就是犯姦淫了

現在歐美國家離婚或者娶離過婚的女性是很普遍的事情

很普遍的事情 ,對 這些國家在上帝眼中是邪惡的

美國的審判在進行中,不會好轉,歐洲是沒辦法置身度外的

你要求公義 ,在你眼前的美國現在所面臨的,大家都看的到

2009-03-03 20:42:33 補充:
我問你,耶穌當年進入祂父的殿,心靈著急是為了什麼

這是神的聖殿,是要比其它地方更莊重嚴肅的,

在神的殿裡服侍的人在靈裡或其它地方一定是有某種程度上的水平,

否則他怎麼願意為神捨棄世俗呢,他若不是為愛神的理由,就絕不被接

,或者他冷淡了,不論如何,在教會裡服侍神的 連最基本的「行淫亂

的、或貪婪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也干犯到的話,這絕不被允許。

2009-03-03 20:52:11 補充:
你是否有體會過神發怒時的氣息,神發怒因為被造物不體念神了,不愛

上帝愛世界,忘了人眼前所見全是上帝創造的,你卻要以「行淫亂的、

或貪婪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這種品行的人在教會並還要偽善的與

真心向善的人稱弟兄為是嗎?


神的教會或殿宇裡是神要給所有安息日來教會裡的人祝福的地方

2009-03-12 18:33:12 補充:
有點不想理他耶- - 他不知道在想什麼

2009-03-12 18:37:19 補充:
看他發表問題感覺很不錯,滿有邏輯概念的(或是專門玩邏輯),可是很多回答者回答很好,他沒有選

喜歡玩文字遊戲嗎?文字遊戲沒辦法救人
不是文字使人得救,是主的話語帶能力,照樣主的話語帶到文字裡帶能力,單單靠自己的邏輯(知識)想了解靈裡的世界嗎?

這方向錯誤了
2009-02-26 8:03 am
朋友:
暫時先拋棄「信仰」、「迷信」及「宗教」的分界線,以現代科學方式來驗證「宗教」前領導者所說的話,希望能花個1~2小時看看以下文章
http://book.bfnn.org/article/0415.htm

http://book.bfnn.org/books/0423.htm#a02
2009-02-26 6:54 am

一千多年來的基督徒所為
如將異端活活燒死(連新教創教領袖也支持),屠殺異教徒,逼迫猶太人
還有近代基督徒國家的殖民侵略戰爭,以及一次大戰 二次大戰基督徒之間也殺個不停
以上這些基督教的殺人放火作為
這明明就是事實,各國歷史課本也都在教,
他說的這些是要打醒基督教中被洗腦的村夫愚婦,
首先你應該說
一千多年來先揭發福音書的痛處而被殺人放火的基督徒送上天國的人類所為
由這個角度來談才不會中基督教的計


以上這些先接觸天國福音部份人類的殺人放火作為

2009-02-25 23:05:00 補充:
to 魔鬼的辯護律師
[保羅也說過,離婚再婚這種事情其實並沒有硬性規定,最好是不要離婚,但若真沒辦法(例如其中一方堅持要離婚),分開也好]
[保羅在這裡指的是[未婚女性]和[死了丈夫的婦女],但我個人(純個人意見)認為七之9的經文同樣可以套用在離婚婦女的情形上]
保羅作夢又夢見耶穌托夢跟他講了?
不然他有什麼權利及用什麼角度來解釋耶穌說的話?
他講的話就代表耶穌的話了哦?笑死人
你又用什麼角度在幫保羅辯護?
你辯護的對相不早在你的暱稱上說明了嗎?
2009-02-26 6:47 am
一千多年來的基督徒所為
如將異端活活燒死(連新教創教領袖也支持),屠殺異教徒,逼迫猶太人
還有近代基督徒國家的殖民侵略戰爭,以及一次大戰 二次大戰基督徒之間也殺個不停

以上這些基督徒的殺人放火作為







你說的這些是佛教給村夫愚婦洗腦的


誇大其詞





首先你應該說


一千多年來先接觸天國福音的人類所為


以上這些先接觸天國福音部份人類的殺人放火作為




由這個角度來談才不會中佛教的計

2009-02-25 23:09:40 補充:
德國人屠殺逼迫猶太人可是美國人英國人法國人俄國人可沒有


不但沒有還拯救






基督教好偉大



有別的宗教無法比的高尚情操和能力




偉大到連佛教狗咬狗被咬的中國那隻狗也救








天主教異端裁判所很少重判人


異端被判死刑的很少




而且只有異端裁判所的四個主教和教宗有權介入判決





佛教要罵罵這五個吧

2009-02-26 01:13:23 補充:
Allen:


各國歷史書是告訴你,西方列強政治上實施帝國主義並採政教分離


佛教卻告訴你,基督教國家採用帝國主義


你分得清差別在哪裡嗎?


【魔鬼藏在細節裏】





中國是個古老的佛教國家,當中國實施共產主義的時候,佛教就被拋到一邊涼快去了,不但拋還要禁


西方列強稍微溫柔一點,沒有禁基督教,只是把基督教拋到一邊涼快去



兩者唯一的共同點就是


中國有很多佛教徒改投共產黨,忘了誰是佛祖

西方則有很多基督徒改當軍人,忘了誰是基督

2009-02-26 01:38:59 補充:
耶穌到底跟西方列強實施帝國主義有什麼關係?



只要你們在聖經上找得到耶穌有教唆基督徒侵略殖民殺人放火的隻字片語

基督教就解散嘛


就因為找不到,佛教才利用中國人的無知稱西方國家為基督教國家,企圖混淆視聽讓中國人不當聯想


是啊,西方國家曾是基督教國家啊


政教分離還算啊?


西方小學生都知道從此基督教的地位就式微了,再加上達爾文那麼一鬧,基督教根本就是裝飾用的,你們不知道啊?





我看你們真的不知道,你們幾歲啦?

2009-02-26 01:51:40 補充:
Allen:

同樣道理


大乘和尚們作夢又夢見佛祖托夢跟他們講了?
不然大乘佛教有什麼權利及用什麼角度來解釋佛祖說的話?
大乘講的話就代表佛祖的話了哦?笑死人
你又用什麼角度在幫佛教辯護?

2009-02-26 02:18:56 補充:
過去西方基督徒國家在到處侵略殖民時,有哪間教會開除這些參與侵略戰爭的信徒的?

開除?

信徒?

噗~

事實是

教會希望他們這些迷途的羔羊回來作禮拜,不要再欺負不信上帝的弱小民族


結果效果很差,你口中的這些信徒只差沒寄【離教證明】而已




你要搞清楚



當時的西方強到一個人可以打 50 個像你這種的,實際殖民侵略的人數並不多


很多西方人並未參與
2009-02-26 6:03 am
我坦白的說出我的感想
聖經中這保羅的言論思想根本是假冒為善
只會在一些表面的教條上打轉

保羅認為那些違反了這些教條,娶離過婚的女性或者喝醉酒的人就是[惡人]是應該被趕出教會
結果那些沒有違反這些教條而留在教會中的基督徒又到底是一些什麼[大善人]了?

這些教條是很表面虛偽的東西
誰都知道未必娶離過婚的女性或者喝醉酒的人的內心就一定比沒有違背此教條而留在教會中的基督徒不好

看看歷史上那些留在教會中的基督徒是多麼的兇殘
難道有因為他們遵守教條不娶離過婚的女性或者不喝醉酒,心靈就改善了嗎??

2009-02-25 22:04:16 補充:
此版幾位回答的基督徒大罵這段經文中說的因娶離過婚的女性或者喝醉酒的行為而被趕出教會的基督徒是[罪大惡極]
那請問這幾位基督徒又以為自己是如何呢

這是基督信仰的一個大問題
教條主義而沒有真正改善信徒的心靈本質
本質上耶穌的信仰其實和他所罵的法利賽人的信仰並沒有什麼兩樣
都是著重在一些表面的教條,而沒有真的改善信徒的心靈
只不過是差在兩者重視的教條有所不同而已
2009-02-26 6:02 am
[而留在教會中的基督徒是道德比那些被趕出去的優越,所以不是罪大惡極的]

奇怪耶?為什麼你總是喜歡把別人的話加油添醋,胡亂扭曲啊?

我只說了[重罪要用重的處罰,輕罪則用輕的處罰],結果崑山就馬上惡意扭曲,真是=_=66

第一(1)這個問題本身就有毛病,因為[休妻]雖然很類似現代人的[離婚]沒錯,但兩者是差很多的

前者是妻子沒有任何作主的權利,離婚的決定權在於丈夫

後者則是必須要太太先生都同意簽下離婚協議書才行

所以耶穌的那句話是否可以套用在現代的離婚上,其實是很有爭議的

還有,其實按照新約的經文,如果[前夫已經過世],離婚的婦女還是可以再婚的,這種情形並不觸犯姦淫罪

(林前)7:39 丈 夫 活 著 的 時 候 、 妻 子 是 被 約 束 的 . 丈 夫 若 死 了 、 妻 子 就 可 以 自 由 、 隨 意 再 嫁 . 只 是 要 嫁 這 在 主 裡 面 的 人 。

7:40 然 而 按 我 的 意 見 、 若 常 守 節 更 有 福 氣


而且保羅也說過,離婚再婚這種事情其實並沒有硬性規定,最好是不要離婚,但若真沒辦法(例如其中一方堅持要離婚),分開也好

(林前)7:10 至 於 那 已 經 嫁 娶 的 、 我 吩 咐 他 們 、 其 實 不 是 我 吩 咐 、 乃 是 主 吩 咐 、 說 、 妻 子 不 可 離 開 丈 夫 。

7:11 若 是 離 開 了 、 不 可 再 嫁 . 或 是 仍 同 丈 夫 和 好 . 丈 夫 也 不 可 離 棄 妻 子 。

7:15 倘 若 那 不 信 的 人 要 離 去 、 就 由 他 離 去 罷 . 無 論 是 弟 兄 、 是 姐 妹 、 遇 著 這 樣 的 事 、 都 不 必 拘 束 .   神 召 我 們 原 是 要 我 們 和 睦 。

離婚後若能守的住,終身不再結婚,這當然是最好。但若忍不住了,與其和人胡亂發生性行為,還不如再婚的好

(林前)7:8 我 對 著 沒 有 嫁 娶 的 和 寡 婦 說 、 若 他 們 常 像 我 就 好 。

7:9 倘 若 自 己 禁 止 不 住 、 就 可 以 嫁 娶 。 與 其 慾 火 攻 心 、 倒 不 如 嫁 娶 為 妙 。

2009-02-25 22:05:40 補充:
雖然保羅在這裡指的是[未婚女性]和[死了丈夫的婦女],但我個人(純個人意見)認為七之9的經文同樣可以套用在離婚婦女的情形上

因為這三種狀況有個共通點:都是和[目前並沒有丈夫的女人]有關

2009-02-25 22:09:11 補充:
(2)請問你參加過多少次的基督教聚會?

你去的是哪家教會?

對內部情況的了解有多少?

不然你有什麼資格亂編新聞,來栽贓抹黑說[基督教會怎麼沒有遵從聖經中保羅的話,將這些信徒趕出教會呢?]

就我所知,現代的教會一樣還是有把信徒開除教籍的情形,不過很少對外大吹大擂,四處宣傳,所以一般人自然不太清楚

2009-02-28 16:40:27 補充:
第一,我根本不是基督徒,你拿我當例子,是在耍白癡嗎?

我從來就沒有加入過基督教,他們是要怎麼開除我?

如果你不爽的話,應該去罵「摩門教」才對

因為我當年是受摩門教的洗,也是有正式登記教籍的的摩門教友

雖然我已經四年沒有去參加聚會,也不信那一套了,但是教籍應該還在

因為照你的鬼扯邏輯,不就是摩門教沒有把我教好,我才會有「謾罵你的惡言惡行」,不是嗎?

現在大家知道事情真相了吧?也知道版主是怎樣卑鄙的人了吧?

2009-02-28 16:40:46 補充:
第二,我何時有所謂的「惡言惡行」了?你只會惡人先告狀,說我謾罵你,請問證據在哪裡?

我還原事件真相吧:發問者崑山喜歡撒謊、作假見證陷害人、捏造假證據栽贓人、還有胡說八道。結果被我踢爆以後,他又死不認錯、拼命狡辯,我實在氣不過,就狠狠的痛罵了他好幾頓

結果呢?他不甘心道歉認錯、又無力正面反駁我,於是惱羞成怒,就開始扭曲事實\斷章取義,完全不講事情的來龍去脈,只一味的強調「我謾罵他」

2009-02-28 16:49:03 補充:
「耶穌說不可以離婚或者娶離過婚的女性,不然就是犯姦淫」

拜託你不要再斷章取義,把聖經讀完好不好?

紅螞蟻已經提出完整經文了,耶穌要強調的意思,根本就不是崑山鬼扯的那樣

(馬太)19:9 我 告 訴 你 們 、 凡 休 妻 另 娶 的 、 若 不 是 為 淫 亂 的 緣 故 、 就 是 犯 姦 淫 了 、 有 人 娶 那 被 休 的 婦 人 、 也 是 犯 姦 淫 了

耶穌的意思可以引伸成:除非夫妻當中有一方搞外遇\出軌,否則絕對不准離婚。而且如果有男人娶了那個因為搞外遇而被休的女人,就算是犯了姦淫罪了

2009-02-28 16:51:01 補充:
換句話說:「耶穌並不完全反對離婚」,他只是反對「男人為了喜新厭舊、娶新的太太,就任意和老婆離婚」而已

而保羅的態度,基本上是和耶穌一樣的:「最好不要離婚和再婚,但某些特定的情況下,還是可以」

(林前)7:15 倘 若 那 不 信 的 人 要 離 去 、 就 由 他 離 去 罷 . 無 論 是 弟 兄 、 是 姐 妹 、 遇 著 這 樣 的 事 、 都 不 必 拘 束 .   神 召 我 們 原 是 要 我 們 和 睦

2009-02-28 16:54:41 補充:
保羅說的很清楚:雖然基督徒在原則上不可以離婚。但在一些特定情況下,例如太太是基督徒、先生卻不是。而先生堅持一定要離婚,那身為基督徒的太太也沒必要過度的堅持「不可離婚」的原則


其實按照新約的經文,如果[前夫已經過世],離婚的婦女還是可以再婚的,這種情形並不觸犯姦淫罪

(林前)7:39 丈 夫 活 著 的 時 候 、 妻 子 是 被 約 束 的 . 丈 夫 若 死 了 、 妻 子 就 可 以 自 由 、 隨 意 再 嫁 . 只 是 要 嫁 這 在 主 裡 面 的 人 。

7:40 然 而 按 我 的 意 見 、 若 常 守 節 更 有 福 氣

2009-02-28 16:56:13 補充:
「文不對題」?

請問你的證據在哪裡?

我在上面就講過了:

雖然保羅在這裡指的是[未婚女性]和[死了丈夫的婦女],但我個人(純個人意見)認為七之9的經文同樣可以套用在離婚婦女的情形上

因為這三種狀況有個共通點:都是和[目前並沒有丈夫的女人]有關

如果你不認同,就請拿出更有力的證據來反駁我

不要只會在那裡學狗狂吠,這是說服不了別人的!

2009-02-28 17:03:12 補充:
「如將異端活活燒死(連新教創教領袖也支持),屠殺異教徒,逼迫猶太人,請問為什麼沒看到基督教會、將有參與以上這些殺人放火行為的基督徒趕出教會呢?」

你是沒有讀過國高中的歷史課本嗎?

中世紀是所謂的「黑暗時代」,是教會腐化墮落的時期,即使在宗教改革後,還是花了好幾百年才將許多惡習(例如殺異端\異教徒)給改正掉

更何況教宗早已為基督教過去的罪惡道過歉了,你還要怎樣?

http://catholicworld.info/sameroot/I7.htm


最近天主教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準備發表聲明,為由過去到現在天主教會曾經犯下的罪過道歉,包括十字軍東征、異端裁判所、對其他基督徒的宗教戰爭、和對納粹屠殺猶太人的漠視

2009-03-10 19:19:53 補充:
[是要說保羅要否定掉路加福音16:18 耶穌說的話 嗎?]

一個多禮拜都忙的沒空上網,現在回應好了

我和紅螞蟻都已經把完整的經文貼出來了,為什麼你要裝作沒看見呢?

「耶穌並不完全反對離婚」,他只是反對「男人為了喜新厭舊、娶新的太太,就任意和老婆離婚」而已

而保羅的態度,基本上是和耶穌一樣的:「最好不要離婚和再婚,但某些特定的情況下,還是可以」

2009-03-10 19:21:50 補充:
[還有一對基督徒夫妻因感情不睦,受限於教義不能離婚而互相咒罵對方早點死,最後還是離婚。這些情況以聖經所言都是犯姦淫,是保羅說要趕出教會的]

崑山又在打稻草人了=_=66


(林前)7:15 倘 若 那 不 信 的 人 要 離 去 、 就 由 他 離 去 罷 . 無 論 是 弟 兄 、 是 姐 妹 、 遇 著 這 樣 的 事 、 都 不 必 拘 束 .   神 召 我 們 原 是 要 我 們 和 睦 。

2009-03-10 19:25:42 補充:
保羅說得很清楚:就算是基督徒,但如果夫妻之間的裂痕已經大到無法彌補,那還是可以離婚的

例如先生和太太因為信仰不同,而發生嚴重的爭吵和意見分歧時,保羅
就說得很清楚:[你們可以盡管的離婚沒有關係,不必拘束。因為神要人類結婚,是希望夫妻和睦相處。如果夫妻無法相處下去,那也不必勉強]

結果崑山卻惡意扭曲成[聖經規定夫妻不管感情多惡劣,都不可以離婚],請問這無恥不無恥?

2009-03-10 19:30:16 補充:
[為什麼當時教會沒有開除參與這些殖民侵略戰爭的信徒呢?]

這個問題,若望保祿二世不是早就回答過了嗎?

國中的歷史教科書也都有寫出答案吧?你是都沒讀過嗎?

答案很簡單,就是[教會的腐化],如此而已

舉個最好的例子,賣贖罪卷是違反了聖經的原則的,可是教會有把犯這種行為的教宗和神職人員開除嗎?沒有

教會本來就是由不完美\會犯罪的人的組成的

當教會運作正常的時候,它可以盡量的維持教會本身的純潔性

但當教會腐化的時候,它難免就會包庇某些不良的信徒


收錄日期: 2021-04-27 16: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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