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法律問題?(關於打架)

2009-02-22 6:24 am
我想問一個法律問題?
如果有一大班人係到打架(俗稱:圍毆),我是一名旁觀者,但完全沒有和打架那班有任何關係。
一但我被警察拉左,我會是有罪定冇罪?
更新1:

補充性一點: 如果我手上沒有任何武器或物品!

回答 (2)

2009-02-22 7:03 am
✔ 最佳答案
理論上你無罪,因為你唔阻止人打架並不犯法

但係,如果打人個班有人自稱三合會會員,如果你作出近乎三合會行為,如叫班人打得狼死d,或手持武器在旁但無動手,你一樣可被控自稱三合會

警察拉你可能係懷疑你有份打人,亦有可能想屈你,最緊要唔好亂講野,警察叫你認有打人點都唔好認,搵律師幫你


2009-02-24 00:32:06 補充:
有罪定冇罪唔係由警察決定,係法官決定
被警察拉左,一日未被法庭宣判有罪,都係無罪
2009-02-23 8:58 am
你無睇新聞咩!?
拿住條鐵通企係一邊,都判左18年監禁.
香港法律一直都係咁的,你雖然覺得好無辜,
但你仲咩要跟呢一類人玩埋一齊呢?
同呢d人一齊,只會帶比你麻煩,比佢搵你著數,
對你一點好處都沒有的!
所以法律整成咁,就係要你地d後生仔唔好接近d壞人!

收錄日期: 2021-04-19 13:41: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221000051KK0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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