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末梢神經遲鈍,導致腳部燙傷

2009-02-21 8:07 am
糖尿病患者末梢神經遲鈍,導致腳部燙傷,在泡腳期間,服務人員曾詢問3次水溫是否過高,客戶回答不會燙,溫溫的,再隔數分鐘後,整個腳背都呈現白色,像燙傷,但客戶很像沒感覺痛,不以為意,周遭的人請他去掛急診,事隔兩週,聴家屬說因為傷口敷藥含類固醇,導致病患引發肺水腫住院,之後又引起心臟病&導致要洗腎,甚至死亡,家屬全歸咎於燙傷造成這個結果,因而提出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現在不知如何是好,這場官司,法院都偏向傷者,真的不知所措,希望有貴人能指點迷津,感激不盡......

回答 (2)

2009-02-24 12:51 am
✔ 最佳答案
這個要從泡腳時的情況說起
比較基本的是服務人員是否知道客人有糖尿的情況
第二是水溫方面是否有過高的問題

總結一點就是
以「常理」來說
服務人員不可能知道客戶有糖尿
即使知道有
一個普通人是否知道糖尿足部護理這種稍為醫學專業的認識
也不是所有客人都要假定他有糖尿病而有特別服務

另外有關水溫的問題
只能說應該能夠有當時水溫的紀錄應該不可能
但也是以「常理」來說
一個正常人(以不知道他是糖尿也不懂特別護理為前提)
是否可能因為這種水溫
或者這種再三問水溫燙不燙的可能而燙傷

接下來就是責任問題
基本上能夠及早發現燙傷和提議掛急診的是你們
這也是你們做到了應該做的事
再說沒有預料因為客人體質特殊
在「正常」的程序下因為個人體質而發生問題
應該可以免責

比如果不能因為某人不知道吃某種食物敏感
他在某餐館吃下了某食物引發嚴重過敏而死亡
那家屬也不能向餐館索償
因為按「常理」來說不是所有人對某食物會過敏
所以不是餐館準備食物不當的問題
至於發生嚴重過敏而死亡更是罕見
事件歸屬不幸

最後店子在轉送急診之後已經完成責任
反而醫院在處理傷口時為何使用類固醇
或者是甚麼原因會引發肺水腫等等問題
由小傷勢變成死亡的問題浴足店是不能預計的
所以問題也應該考慮包括醫療時病程變化的問題

總的來說以上是本人推論
並非法律意見
這個問題牽涉的部份較多比較適合請律師更進
因為就法律層面他們是專家
受人錢財替人消災也是他們的工作
參考: 其實不論是店子甚至是醫療責任也好,家屬只是因為家人死了想發泄一下怨氣,甚至是想趁家人過身想從別人身上找好處的個案也見過。建議諮詢一下法律意見,如果勝算高的話不妨打打,如果勝算不高,可以說家人要的是錢,庭外和解對於省卻司法過程的費用和時間更加有效率。
2009-02-25 11:49 pm
曾詢問3次水溫是否過高,客戶回答不會燙,溫溫的,再隔數分鐘後,整個腳背都呈現白色,像燙傷,但客戶很像沒感覺痛,不以為意,周遭的人請他去掛急診,事隔兩週,聴家屬說因為傷口敷藥含類固醇,導致病患引發肺水腫住院,之後又引起心臟病&導致要洗腎,甚至死亡,家屬全歸咎於燙傷造成這個結果,因而提出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現在不知如何是好,這場官司,法院都偏向傷者,真的不知所措,希望有貴人能指點迷津,感激不盡......

圖片參考:http://tw.yimg.com/i/tw/ugc/rte/smiley_16.gif
他如果是政府護理員,應該查查病人病歷的?
可以去醫管局投追賠償。因為你剛有燙傷而入院?對你們有理由,追回小小錢都是好的,
他脚血管神經已塞去?等壞死了,所以燙傷後是否能埋口?都是問題?否則切掉脚的

收錄日期: 2021-04-25 19:06:2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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