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屋村 - 佔用公眾地方

2009-02-20 7:13 pm
我被人告話我既鐵閘超越公眾地方.

因為佢消防條例唔俾人裝向外打開既鐵閘, 我先裝 "敞閘". 但係佢而家又話我條路軌凸左出黎, 佔用左公眾地方.

我而家已經收到律師信, 咁點呀???

我見人地係走廊掠衫同泊單車都係咁.... 而且好多人都裝我個隻鐵閘 gar la~ 點解我就要收律師信呀???? 真係唔公平呀!!!!!!!!

*** 我見人地掠衫同泊單車都擺左幾年. 但係我因為裝修, 先岩岩換個鐵閘.

回答 (2)

2009-03-01 8:21 pm
✔ 最佳答案
1. 你並無提及你所住是那個屋邨,是否有私人自購單位在内。
2. 你並無提及條路軌凸咗幾多出嚟,佔用咗幾多地方 (公地)?
3. 你並無提及是否只是你一家收到律師信。
4. 你並無提及指示你如何做,是否改回 "路軌"了事,或係佢幫你拆除或仍然要負
法律責任。
跟據現行消防條例,任何大廈公眾走廊,鐵門都不能向外開,目的是防止當有火
警發生時,大家同時將鐵門向外推,堵塞逃生道。但如果你的路軌凸出太多,
亦是可能妨礙公眾安全,屬自私行為。
如果大家都是安裝同樣格式鐵閘,點解只係你條路軌會凸出來。如果你驚青,
建議最好改回原狀,息事寧人。或進一步同律師相討對策,相信事前房署 ?亦曾叫你如何做,你不合作,才會發律師信給你。

2009-03-03 02:54:52 補充:
若屬公屋自購單位,情况又唔同咁講,因為始終有部份係私人物業。若你所述屬實,
情况特殊,不理他人有否收律師信(不肯定何人單位屬自購),可要求管理當局運用酌情權,拖得就拖,可能有時律師信有雷聲大雨點小的效果,自己執生。
參考: 房署中人
2009-02-20 9:30 pm
你去房屋署查下你自己有無佔用公眾地方先???

如果真係違規,你可以搵告你嘅人或搵佢嘅律師,睇下可唔可以庭外和解.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27: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220000051KK0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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