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學神瘋狂駕駛挑戰新例 (20 point)新聞內容問題

2009-02-19 10:51 pm
醉學神瘋狂駕駛挑戰新例




逃避警方追截 衝3燈狂2公里




2009年2月10日




【明報專訊】醉駕新例昨凌實施僅兩小時,一名持學牌男子即在屯門酒後瘋狂駕駛,直如挑戰法紀!該名「醉學神」駕車齡19年的「老爺」思域私家車,在青山公路被交警截查時,加速狂兩公里,連衝3盞紅燈後與的士相撞,連累的士上4人全告受傷 。醉學神之後下車狂奔200米,終被趕至警員制服,涉犯4宗罪被捕。有律師表示,該名學神將面臨嚴重控罪,另車主若在知情下把車借出,亦干犯了刑事罪。








酒精超標3倍 行車證逾期




據悉,被捕36歲男子駱×邦任職車房工人,事發時正驅車返回天水圍寓所。現場消息稱,駱被捕時身懷學習駕駛執照,接受酒精呼氣測試時錄得88度,較法定上限22度超出3倍。另外,警方發現駱所駕駛的白色思域私家車行車證逾期,根據車輛 登記資料,該輛思域於1990年出廠,車齡已達19載,由一名姓李人士擁有。本報記者昨往車主於天水圍的登記住址了解,但無人應門。




警方調查後,駱某涉瘋狂駕駛、醉酒駕駛、無有效牌照駕駛及無第三者保險駕駛等罪名被捕,案件交由屯門分區刑事調查隊第9隊跟進,涉案司機帶署後獲准保釋,下月10日返警署報到。








律師﹕可判入獄 車主或涉刑事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案件嚴重,相信該名學神會被判在一段長時間內不獲發車牌,更有可能被判監禁。另又指,學神所駕的思域行車證逾期,如車主屬自願借車,可被控容許他人駕駛行車證逾期車輛及容許他人無牌駕駛,「前者只會被判罰款,但後者卻是刑事罪,可以被判監」。陸補充,若車主明知對方無車牌也借車,即等同縱容,情嚴重,故他提醒車主借車前,應確定對方是否持有駕照,以免惹禍上身。




醉駕新例昨零時起實施,各區警員均加緊留意駕車人士的狀態,隨機抽樣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至凌晨2時08分,有鐵騎巡警沿屯門青山公路往元朗行駛,途至近青海圍對開,發現駱某所駕的思域搖擺不定,死氣喉發出連聲巨響,於是上前截查。惟駱見到有騎警駛近,竟加速駛離,多名交通警接報後加入追截。








撞的士致4傷 棄車奔200米被捕




思域與交警展開連場追逐,思域高速沿青山公路向元朗方向竄逃,其間衝過至少3盞交通燈,險象環生。飛馳兩公里至井財街交界時,思域收掣不及,撞向一輛載客的士,繼而失控衝上路中安全島,掃一個燈箱及一支路牌始停下,左車頭及車尾凹陷,左尾轆更飛脫路中。其時,尾隨警員趕至,駱立刻棄車逃跑,但終在200米外的青翠徑被警員逮獲,他當場被揭發醉酒及無牌駕駛等,被捕帶署。意外 中,的士司機及兩男一女乘客(24至53歲)同告受輕傷,清醒送院,並無大礙。








細閱以上新聞內容,然後回答下列問題


(1) 醉駕新例的內容是什麼?




(2) 你認為醉酒駕駛除了會做成人命傷亡之外,還會帶來什麼影響?



(3) 你認為如何能有效地打擊醉酒駕駛?論最少寫出一項具體建議。

回答 (1)

2009-02-21 9:42 pm
✔ 最佳答案
1. 醉駕新例容許身穿制服的警員隨機對駕駛司機作出酒精測試 [香港法例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39B條].
2. 還會影響到意外中違例者及受害人的家庭及經濟.
3. 現行法例對醉駕 (無引致傷亡 - 最高刑罰入獄四年及第二次被定罪取消駕駛資格不少於2年) 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 (醉駕引致他人死亡 - 最高刑罰入獄十年初犯須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2年) 所訂立的刑罰並不足夠, 而且法庭判刑徧向太輕.
本人認為, 對無引致傷亡的醉駕入獄年期不變, 但第二次定罪則應終身取消其駕駛資格, 因為法庭己給予他 / 她一次機會. 重犯者是明知故犯, 死不悔改. 所以不適合再駕駛.
而對醉駕引致死亡, 則應按情況控告他 / 她誤殺 (最高刑罰終身監禁), 與及終身取消其駕駛資格. 明知醉駕可奪命而仍醉駕, 是罔顧後果, 所以應以誤殺處理.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27: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219000051KK0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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