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緊急!(幫人做左擔保借錢,而人走左佬,收到律師信)

2009-02-19 8:37 am
我之前幫朋友做擔保人,借左錢去拱車,但佢走左佬,冇還錢,我都揾佢唔到.!!
而家,首先有收數公司收數,(呢樣我唔係太驚,因為我唔係HK,係外國工作中)
但之後收到律師信,要告我,要我上庭,因為我係擔保人,要負責!
但係,我人唔係HK,冇理由特登返HK去上庭,而且可能仲要還錢(7萬幾)
我而有D問題,想問下,
1)如果我收到律師信,法庭傳票,佢寫明要我幾時上庭,我冇去上庭,甘會點?
2)之後會唔會有案底?(因為我第日想做警察,會有影響嗎?)
3)唔上庭之後,我出入境HK,會有問題嗎.?(因為一年都會返HK一兩次到.!)
4)我收到律師信,即係佢都收到,點解佢可以唔理會.!?!我可唔可以唔還,等佢自己還,因為收數公司同銀行都一定會追佢還啦,只要佢係HK!這樣對嗎?
5)這樣的情況下,我可唔可以係外國,避幾年,就會冇事.?

希望有好心人可以解答我既問題,,因為之前既一時無知,種落而家既禍,希望大家幫幫忙同埋比D IDEA 我.唔該晒!!

回答 (6)

2009-02-19 9:11 am
✔ 最佳答案
1. 你可以以你 "不在香港" 為理由寫封信fax俾法庭, 話你出唔到庭. 法庭會再排期. 如果你下次又出唔到庭, 法庭可能會在你缺席下判對方勝訴. 對方可憑法庭裁決採取行動追你數, 包括申請你破產.
但如果你唔解釋又唔出庭, 咁法庭有可能話你 "蔑視法庭" 而出手令拉你. 咁你番香港入境時會俾人拉.
香港法例第336章<區域法院條例>第48B條第(a)段 - 藐視法庭:

法官具有原訟法庭法官的權力就不服從法院的判決或命令而施加懲罰.
香港法例第336章<區域法院條例>第20條第(a)段 - 因藐視罪而交付羈押:

任何人如作出藐視法庭行為,則區域法院的任何人員, 不論是否有其他人協助, 可在法官的 命令下, 將該罪犯羈押, 並扣留至法庭散庭. 而法官如認為適合, 可藉其親筆簽署的手令, 將該罪犯押交監獄一段不超逾2年的指明期間. 藐視法庭係刑事罪, 會留有案底, 你會考唔到警察
2. 欠債官司係民事案件, 輸咗唔會有案底嘅. 但如果對方申請你破產, 咁你就考唔到警察.
3. 如 (1)
4. 佢可能搬屋避債收唔到律師信, 亦可能搞咗破產. 因為通常係追唔到債仔先會追擔保人.
5. 唔可以. 你幾年後番到香港佢仍可追你數.

2009-02-19 20:07:53 補充:
1. 在張傳票上有邊個法庭同電話, 可打去問fax no. 只要你在上庭前fax去就ok, 一般都會接受. 唔使等佢覆可否缺席.
2. 可以. 銀行通常會俾多 d 走盞空間俾擔保人.
3. 唔得, 因為你簽得做擔保, 就代表你願意負擔保人責任, 即係佢唔還就你負責. 除非你同佢另外簽咗 "損失補償合約Indemnity Agreement", 話明佢令你有損失佢要賠俾你.

2009-02-20 19:28:43 補充:
東兄: 傳票無錯係先由原告向被告送達, 但當原告無故缺席, 而法庭 / 原告認為被告有必要出庭, 係可由原告向法庭申請或由法官決定發出傳票傳召被告嘅. 在此情況下, 唔出庭就係藐視法庭.

2009-02-20 19:32:50 補充:
東兄: 欠債本身係不涉刑事, 但藐視法庭屬刑事. 法庭當然可出手令要警方帶人上庭解釋, 法官唔接受解釋就可判罰佢.

2009-02-20 19:37:08 補充:
東兄: 小弟答案係拫據有關法例及超過十年經驗作出, 並非 "靠估" / "想當然".
抄牌唔交罰款 / 商業登記過期唔理都可被通輯, 事實就係通街都是通緝犯.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9-02-21 1:56 am
你好

代辨破產申請表



A)何謂破產及破產常見問題
(破產定議): 認為自己沒有能力償還債務便可申請破產.
(自行申請常見問卷調查):
1)填寫呈請書: 釨多申請人都不清楚呈請書答錯或填漏時.當上法庭會法官質疑,導致廷誤頒布破產令之日期,
2)個人開支: 各申請人因家庭支出不同,不清楚每項的限制,因此申報的支出未填報,最終減去應得的生活費.
3)銀行戶口凍結: 一般銀行把申請人的戶口凍結.領到申請人不能提取支金,
4)通知銀行及財務公司: 當破產令出前銀行及財務公司仍有權追討債項,若不殳時通佑債權人,結果會追收債項.

B)破產後程序
1)收入交由破產署處理
2)某些人事不受影響
3)家居物品可否保留
4)出境問題
5)保險可否繼續供款
6)破產前五年的資產交代與否
7)可否擁有物業
8)破產期內需要通佑的事項等
申請破產總費用$15000
(己政府費用及四年顧問費在內)
定額收費,絕不取巧,保證成巧功申請,快捷妥當
電話:92072467 (周小組洽)
2009-02-20 11:21 am
希望大家作出解答時不要靠估,尤其有關法律上的問題,不要想當然就以為真,因為可能會害死人架!
在民事訴訟當中,傳票是由原告向被告人送達,並非由法院送呈,若被告拒絕出庭祇會被判敗訴,請各位不要胡亂濫用「藐視法庭」;再者不涉刑事行為,根本沒有可能發出「通緝令」,否則通街都是通緝犯了!
2009-02-19 5:03 pm
我之前幫朋友做擔保人,借左錢去拱車,但佢走左佬,冇還錢,我都揾佢唔到.!!是你全責任的
而家,首先有收數公司收數,(呢樣我唔係太驚,因為我唔係HK,係外國工作中),
圖片參考:http://tw.yimg.com/i/tw/ugc/rte/smiley_18.gif
如果人地報警,你一回到海關?即電腦顯示,你會遞捕的好煩的,你是拒上庭罪
但之後收到律師信,要告我,要我上庭,因為我係擔保人,要負責!
但係,我人唔係HK,冇理由特登返HK去上庭,而且可能仲要還錢(7萬幾)你去信法庭先?並通知車行停入紙告你?先一期交錢
我而有D問題,想問下,
1)如果我收到律師信,法庭傳票,佢寫明要我幾時上庭,我冇去上庭,甘會點??==下次上堂加重罸錢拒上堂
2)之後會唔會有案底?會有記錄底?但不是案底?(因為我第日想做警察,會有影響嗎?)===要填寫上申請書上!但不會重要,不過印象分差了
3)唔上庭之後,我出入境HK你一入境會即是拉你的,會有問題嗎.?(因為一年都會返HK一兩次到.!)?先去信法庭和車行?影印寄出,表明自己因病無法回來上庭?附上醫生紙?你可以去睇醫生說自己痛楚可能手術?整張醫生
4)我收到律師信,即係佢都收到,點解佢可以唔理會.!?!我可唔可以唔還,等佢自己還,如果你借錢?遇到無工作點還呀?有你擔保人還,我彩你都儍?因為收數公司同銀行都一定會追佢還啦,因為他不還?所以告你?只要佢係HK!這樣對嗎?
5)這樣的情況下,我可唔可以係外國,避幾年,就會冇事.?==可以的但他一天不還?你都被人告?坐錢債檻的

希望有好心人可以解答我既問題,,因為之前既一時無知,種落而家既禍,希望大家幫幫忙同埋比D IDEA 我.唔該晒!! 不是無知,是你儍笨蠢去學人挨義氣?先寫信?拖住?但我意見至好還,另一方面你去找他商量?你仲要好聲氣對話,叫他入一半數去你戶口先,你開資飄比銀行?你告訴他自己環境都好慘?大家做兄弟我巳儘力喇?好過他走掉?你過自己全揹負?快快快快先去信
2009-02-19 9:33 am
1)如果我收到律師信,法庭傳票,佢寫明要我幾時上庭,我冇去上庭,甘會點?

你冇去上庭,吟應該會被通緝吧...

2)之後會唔會有案底?(因為我第日想做警察,會有影響嗎?)

之後可能會有record,未必有案底,但做警察就未知會否有影響...

3)唔上庭之後,我出入境HK,會有問題嗎.?(因為一年都會返HK一兩次到.!)

已被通緝出入境當然會有問題...

4)我收到律師信,即係佢都收到,點解佢可以唔理會.!?!我可唔可以唔還,等佢自己還,因為收數公司同銀行都一定會追佢還啦,只要佢係HK!這樣對嗎?

不對...因為你係擔保人,收數公司同銀行搵佢唔到,就會追你...
你可以唔還,但都會好麻煩...佢點解可以唔理會?唉...而家大把人
係吟啦...佢自己都攪唔點要走佬,仲邊會理你ㄚ...

5)這樣的情況下,我可唔可以係外國,避幾年,就會冇事.?

係外國避幾年會唔一定會冇事...唔通成世因為個幾萬蚊進出HK都鬼鬼崇崇?逃避唔係辦法...

建議:聯絡銀行商量,道出你既處境,在香港...始終做擔保人是有責任承擔供款人既蘇洲屎咖...
銀行最終都係為錢,見你肯承擔的話,萬大事也有商量的(可月供分期或怎樣)這首先可免除律師...收數既滋擾...
然後...要努力賺錢和找出這個朋友,他的家人,所有認識他的人...
不過走得佬...都好難搵到...

無辦法...只怪自己信錯人...good luck...
2009-02-19 9:25 am
1. 當你收到法庭既信要你上庭,你一定要上,你唔上就當你藐視法庭(真係可大可小ga)。除非你有充足既擴辨理由啦,否則法官未審你,你就先有罪。當然,你可書面向法庭解釋你未能出席既理由,""最重要""係響上庭前啦,寄封掛號信去。(有得簽收嘛!)

2. 藐視法庭:或會下通輯令,當你響街咁 o岩比 Police 查身分証時,唔講咁多就即刻拉你先。 你過關(Immigration)出入香港時,實會中餅(warning index),Immigration 一定唔比你走。錢債案都無咩大不了,但衰藐視法庭就對你考Police唔係咁好。
藐視法庭的刑罰:
【有多種在法庭內所犯的傳統形式刑事藐視事件,都已列入法例之中,由適當的法庭處罰。下面是若干例子:
(a)(i) 不服從傳召作證或出庭的傳票或命令的人或(ii) 在須作證供或宣誓時而拒絕照做的人,可以由高院原訟庭或地方法院以簡易程序治罪,最高可判罰監禁兩年(香港法例第二二一章刑事程序條例第三六條);】


3. 因為你做左你個「好」朋友擔保,當銀行收唔到錢既話,無理由將筆數變做 bad debt,唯有向擔保人埋手,因為你簽擔保時,等於承認會對筆借貸負責(即係你個好朋友無力償還),銀行唔追你仲追邊個。

4. 除非你以後唔返香港啦,(我唔知可以拖幾耐),之不過:個藐視法庭對你日後考 Police 或其他政府工都好麻煩。

5. 你可試下同銀行傾傾,睇睇可唔可以收順 d d。

希望可以幫到你啦。

2009-02-19 01:46:51 補充:
哎呀!原來有人答得快過我添。

ps 藐視法庭既判罪可能唔 update 隨時刑罰會增加。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44: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219000051KK0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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