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如下:
二月九日,向賣家電話購買主機板,其刊登型錄如下:
http://tw.rd.yahoo.com/referurl/bid/my/watchlist/*http://tw.f5.page.bid.yahoo.com/tw/auction/e31327716
二月十日五點多收到主機板,隨即晚間測試,測試結果:完全無法開機。
二月十一日,向賣家反應,其告知請再測試,如再無法開機,連同本人cpu與購置的主機板一併寄去測試。
二月十二日早上九點多,cpu連同主機板寄回賣家.
二月十六日,因見消費者鑑賞期七日快過,寫信告知,如無法開機,我欲退費。
買家見信打電話來,也證明無法開機,但不准退費,只能換貨或其他產品,這已經與保護消費者權益牴觸,溝通無效後,迄今便不再與我溝通。
隨即我又寫信告知,消費者的權益:
根據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
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
賣家已回收所賣出的故障主機板還有我附的cpu至今沒有給我交代,不退費,不打電話,也不寫信過來,我的狀況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從結標至今快兩個星期,主機板寄回賣家也一個星期,賣方根本不想溝通,將消費者吃死死,因為本人是電話購買,所以無法在其購買的商品上給予評價,這也是讓我感到氣餒的地方,第一次網拍就遇到這種事,還是就自認倒楣呢?與雅虎客服聯絡,他建議我報警處理,可是我不想這麼麻煩,請問各位有什麼方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