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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勢( S )與劣勢( W )
由企業競爭的角度來看,所謂的優勢( Strengths )與劣勢( Weaknesses )即是企業與其競爭者或是潛在競爭者(以某一技術、產品或是服務論)的比較結果,企業本身的優勢就是競爭對手的劣勢,而競爭對手的優勢就是本身的劣勢,因此優劣勢互為表裡。那要比較哪些面向呢?在文【大環境、小環境與科學算命】中我們已經初步說明即是企業經營中的五管,分別為生產、銷售、人力、研發與財務。如果進一步擴充則需要涵蓋商業模式(屬於經營決策部分),內部行政管理、企業外部投資行為、技術取得的模式與智慧財產權等法務議題等,其中上述每一議題均可進一步根據相關管理學書籍所需討論的面向進一步細分。換句話說,逐一比對企業本身與競爭者(及潛在競爭者)的每一項因素即可定義出何謂優勢與何謂劣勢。
機會( O )與威脅( T )
機會( Opportunities )與威脅( Threats )一般是指外在環境分析,亦是互為表裡,一方之機會即是另一方的威脅,其基本組成即是 PEST 分析,其中 P 為政治( Political )、 E 為經濟( Economic )、 S 為社會( Social )與 T 為技術( Technological )。當然, PEST 也有基本的擴展,包括擴展到 STEEP 與 PESTLE ,其中 STEEP 為 STEP 加上環境( Environment ), PESTLE 為 STEP 加上法律( Legal )與 Ethical (道德)。換句話說 O 與 T 至少可擴充到 STEEPLE ( Social 、 Technology 、 Economic 、 Environment 、 Political 、 Legal 與 Ethical )( steeple 亦有達到尖端之意)。從此外,從五力觀點來看, STEEPLE 還是屬於大環境之分析,因此還需加上除了競爭者與潛在競爭者(因為競爭者已經用在 S 與 W 分析中)之外的三力分析。若是以原本波特五力分析的考量,此三力均屬於威脅( Threats ),然而我們已經在【波特五力分析的合作觀點】討論過,威脅與機會均是相對的,因此這三種威脅也可當成是三種機會。換句話說,此三力(上游供應商、下游買家、替代性技術)亦需要在機會與威脅中考量(可當成是企業經營的機會與威脅,與大環境 STEEPLE 對應),若進一步結合 STEEPLE 與五力分析,則機會與威脅所需考量面向可表於表一,其中替代性技術可納入原本 STEEPLE 中。舉例來說,京都議定書( Kyoto Protocol )限制二氧化碳排放即是環境對於企業本身的威脅;而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市民對於安全監控產品的需求增加,即時社會安全對於相關電子廠商的新機會;或是近日 TFT LCD 上游 CCFL 的缺貨,即是對於背光模組廠商或是面版廠商的威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