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撞車問題(公司車)

2009-02-17 9:14 am
事情係我男朋友替某一運輸公司工作(早上送報紙)
剛剛在龍翔道撞車,而我男朋友已經有3年駕駛經驗,明顯可以分辨今次意外是由於公司車輛保養不足(光頭駄)而引致,可惜每次公司驗車均可通過(連行行下個騼會甩出黎既車都過到驗車...),撞車後公司表示必須扣工資3000元賠償,請問在此類型的情況下,可唔可能有理據平反?因為我覺得太唔公平,請問有無人可以幫到我?如果需要更多資料請通知我。謝謝。

回答 (2)

2009-02-17 9:35 am
✔ 最佳答案
1)朋友,我需要更多,更詳細的資料來為你們解答該問題。
2)即使是員工的問題,在勞工法例上,也只是賠償給公司最高港幣$300,高出這個數額是不合法的,妳的男朋友有權拒絕補償超過港幣$300以上的數額。
3)如妳所說的是實情,有機會連該港幣$300也不用賠償,因為公司未能提供安全的工具/車輛給僱員使用而導致他發生交通意外。
4)相反地,如果妳的男朋友在該情況下受傷,是列作工傷,僱主還需要反過來,要向妳的男朋友作出相關的工傷賠償。
5)以上的,只是憑妳在上述所說的來作初步的分析,如果有更詳情的相關資料,請通知我。
2009-02-17 11:03 pm
其實都唔需要咩特別資料,若果你男友既公司堅持要扣三千蚊,已經可以去勞資關係科到落案告佢
因為勞工法例都列明,僱主扣除既工資係唔可以多過三百蚊既
不過既然佢每次驗車都可以通過,所以你要落案既時候,最好帶D證據去,例如有冇相可以影低架車既問題,若果可以既話,睇下有冇相熟既車行幫你睇下架車仲有D問題,用張紙寫低,到時有咩事要證明部車已經有問題既都可以有更實質既證據丫嘛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26:4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217000051KK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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