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 一下~因為小孩國小開學了在繳費單上有看到低收入戶可以減免滿多學雜費的~因為目前住的房子是用租的~去年公公有去申請低收入戶而且申請下來了(我們一家人的名子好像都一起申請)~聽公公說孩子的學費可以減免很多但是..我有疑問.我們跟公公住在同一個縣市(桃園縣)不同鄉鎮市(一個龍潭.一個平鎮)孩子讀書的地方是在平鎮.戶籍也在平鎮.但是低收入戶是住在龍潭的公公申請的這樣住在平鎮的我們也算低收入戶?如果叫公公去申請低收入戶的證明證明上會有孩子的名子嗎?這樣能在平鎮的學校申請低收入戶減免學雜費嗎?
不知道要如何發問~因為不太董這些~如果回答的大大們有不清楚的可以再問我~我把問題簡單說明一下好了~我們一家5口跟公婆沒有同住~(我們住桃園縣平鎮市~公婆住桃園縣龍潭鄉)~但是去年公公有去申請低收入戶~他說連我們一家子都一起申報了~問題來了~孩子開學要繳學費可以跟學校申請減免學費嗎?(孩子的戶籍跟學校在平鎮)(低收入戶的戶口在龍潭)如要要享有低收入戶的權益是否要把戶籍牽回公婆家呢?孩子讀書的學校是否也有限制一定要在低收入戶的戶籍地呢?好複雜..幫幫我吧!!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