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申請了一間網上服務的公司(幫人打做銷售網頁及存放),但申請後不久,
該公司無顧失去服務.
以下是我已用的方法試圖聯絡:
電郵 : 由失去服務開始我用Mail不停詢問何因,但沒有任回覆
(該公司給予的聯絡方式只有Mail和聯絡電話) .
電話 : 是經網上找尋Domain 的資料得知這公司的電話 .
在他的指定辨工時間打去多次還是沒有人接聽.
再打去打給該公司大廈的管理處,而他們的回答是該單位
是没有這公司的存在,和那個電話不是屬於那公司.
公司註冊處 : 在公司註冊處網頁打該公司的名或簡易找尋字.
都是没有該公司註冊 .
在以上的聯絡方法下,還聯絡不到該公司,打給Card Centre,而他們的建議是先查單及Hold單.後給予我發新咭,才可以取消該款項.
二個月後收到Card Centre的來電要求再次查單,但今次附件包括
Card Centre和該公司的email對話.內容是無論以什麼原因,在單方面,無任何通知的情況下,使用"未經授權使用其信用卡"為理由
向paypal及信用卡公司提出退款,和在取消該款項後還有用該公司的服務,是偷竊的行為,會報警作出刑事起訴和小額錢債署起訴.
在收倒該Mail後馬上透過eMail和Fax給Card Centre和該公司,主動提出願意繳還付服務費.而該公司的回覆是願意和解,但如果我們不在他設的期限內回覆我們的意願,該公司將會報警和在小額錢債處追討他們在早前找集資料已付出3千多元影印費等等開支.
問題:
1. 在失去服務時,透過EMAIL說如在十日內還没有服務,會用任何途徑
投訴 , 但出了這EMAIL後,再發現找不到該公司的聯絡方法,所以在未到十日的時間已經打電話上Card Centre及進行Card Centre建議的行動.會否有
衝突?
2. 在多次和銀行對話應該有録音, 録音是否會KEEP三個月?但銀行叫我簽
Hard Copy不確認該交易因為”have not authorized nor participated in the transaction”,是否Hard Copy 認受性大過和
銀行對話的録音?
3. 在取消該款項後還有用該公司的服務,是否偷竊行為? 但我已用了各種方法聯絡但都聯絡不上和因為害怕受騙的況下取消該款項.
4. 在這二個月該公司没有用任何途徑知會或相討等事項,而在這
二個月我還有用服務,因為這是網上生意而且Card Centre没有
透露進展等等消息,那麼仍然繼續用服務會構成偷竊刑事罪?
5. 這公司没有註冊,會告得成嗎?
6. 這公司没有可靠的聯絡資料,會否對"無任何通知的情況"有衝突?
更新1:
以下是更新的小節 取消了在 (該公司給予的聯絡方式只有Mail和聯絡電話) 的和聯絡電話 電郵 : 由失去服務開始我用Mail不停詢問何因,但沒有任回覆 (該公司給予的聯絡方式只有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