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罰款既年期

2009-02-16 5:39 am
我本身住公屋,曾經試過報錯資料,我屋企人同我上左去黃大仙果邊審查,最後房署話唔檢控我地,但話要罰款,到現在兩年,罰款單都未收到,我唔想走去問房署甘傻,希望佢唔再開檔按睇。現請問究竟幾時先要交罰款?會唔會五六年後都會追討我地?又話者我地搬先問我地追錢?
更新1:

郵政失誤我倒不怕,因為房署都會再寄一份資料給我或電話通知,而且郵遞失誤,就算要罰款都可以上訴

回答 (1)

2009-02-25 5:06 pm
✔ 最佳答案
閣下 的這個問題,在不同的情況下,各人會有不同的選擇和後果!
首先事發兩年後仍未收到罰款單的可能性有幾個:
1 ] 房屋署已正式終止這個檔案。
2 ] 房屋署遺失這個檔案的資料,故未有跟進(但未知這檔案何時重現!)。
3 ] 房屋署及其員工貴人事忙,這檔案仍在排期處理中!
4 ] 罰款單早已寄出,祇是郵誤或是你未能收到。
至於你認為無理由自動獻身,上去房屋署追查原因。致令房屋署重新啟動這個檔案和追回罰款,也是人之常情!如果你心存僥倖,認為拖延時日會像「八萬五」一樣,無再提起就當作不存在,那自然得過且過,誰都知道多一事不如少一時,無謂挑起房屋署的關注!
但假設你不聞不問,怕就怕在如上述的第四個理由,房屋署早已發出罰單,祇是你不知情。而房屋署卻以為你是抗交,到時徵收利息和手續費事小,啟動其他懲罰機制(如扣分、入稟法庭追討、中止租約)事大!
個人建議!其實你填錯資料,房屋署祇是罰款而不作檢控,已經是放你一馬!而你其實亦早已接受付罰款了結這事的決定,相信罰款額亦非天文數字,所以為何不爽快地問清情況和數目,付清罰款了結這件事呢?總比整天都要記掛著這件未了的事為好!
你向房屋署作出查詢吧,假設是上述的第一種情況當然最理想;如是第二和三兩種情況,那你也可以問清楚事情進展,知道何時解決;最重要查明第四種情形並未出現,否則後果可能會更為複雜!
參考: 個人理解和意見,未必正確!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07:4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215000051KK0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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