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番了6天工作 辭職 但公司要扣我錢

2009-02-16 5:20 am
我由9號入職 佢set我14號放假
我14號果日番公司交辭職信
信裡面話我決定辭職
15號開始正式生效
咁佢而家話我果日假唔當係1日通知期
如果一日通知既話
係應該係13號晚比信佢
咁請問一下認識勞工法例既大家
佢係咪呃我一日錢
可以的話請給我有關法律條文
謝謝

回答 (3)

2009-02-16 7:27 am
✔ 最佳答案
朋友,你的問題很清楚,相信我也可以給你肯定的答案。
1)不論任何情況下,工作未滿1個月,雙方都不需要給予對方任何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2)公司現在要求你給予通知期,是違反了勞工法例,但凡任何違反了勞工法例的僱傭合約,也會自動失效,即使是去到勞資審裁處,或更高層次的法院去審理此案件,僱主都必敗無疑,這是我肯定對你說的,你大可以放心。
3)另外,僱主必需於僱員離職後7天內,完全清付有關該僱員的所有欠薪。否則,僱主需要支付有關欠款的利息給予該僱員,這是勞工法例所規定的。
4)有關更多的相關勞工法例,可參閱下列的網址: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8.pdf
5)或可致電24小時政府熱線1823,查詢任何有關勞工法例的問題,就算是三更半夜打去,都會有職員解答你的勞工問題。
參考: 我的勞工法例知識及勞工處法例
2009-02-16 6:33 pm
HI 不如睇多個機會啦
正值金融海嘯,不少打工仔擔心被裁員、減薪。
踏入2009年,與其擔驚受怕,不如兩手準備,
盡力做好現職工作之餘,亦發掘其他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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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6 7:05 am
勞工法例列明入職未滿一個月辭職,無需通知期,可參考下列連結: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8.pdf
所以公司如果扣你錢,可向勞工處投訴。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26: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215000051KK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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