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賠償

2009-02-16 2:10 am
有問題想請教,我先生上月因交通意外受傷,事情是,他是的士司機,某天於停車場幫另一私家車搭俗稱「過江龍」,但不知何故,他原以為已拉手制,但一腳踏油門,一腳企在外時,車向後衝,顯示他入了後波,當堂應聲倒地,尤幸在停車場,他車門給柱頂住,未至於衝力過大而受重傷,但所傷不輕,足足住院十三天,現今還未復工。警方亦落了口供,亦証明沒有醉酒。現在想問,不論過失的賠償問題,聽人說,如果自己有購保險,需要償還給政府,這樣是否說明不能兩邊賠償﹖

回答 (1)

2009-02-16 3:50 am
✔ 最佳答案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

申請資格
有關意外須屬於《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條例》(香港法例第229章)所指的交通意外﹐並已向警方報案。
受害人在意外發生時在香港合法居留。
申請須在意外發生日期後的六個月內提出。
受害人因該意外死亡/永久傷殘﹔或留醫不少於三天/由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證明病假不少於三天。

2. 申請辦法

申請人可在網頁下載申請表格﹐並於填妥後經下列途徑遞交至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 :

郵寄或直接遞交﹔
傳真﹔或
電子郵件。

除因特別情況外﹐申請人須親往該組提供有關資料和證明文件。申請人將獲書面通知申請結果。

3. 服務費用
無需任何費用

4. 查詢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9號中國海外大廈8樓A-D室
電話:28324615
傳真:2893 8690
電郵:[email protected]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申請人須知摘要
http://www.swd.gov.hk/doc/social-sec/TAVAB1107c.pdf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初步申請表
http://www.swd.gov.hk/doc/social-sec/SWD349(Rev%202005)c.pdf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發放細則
http://www.swd.gov.hk/doc/social-sec/TAVA_PS0408c.pdf
參考: 社會福利署

收錄日期: 2021-04-20 21:32:3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215000051KK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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