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一般是以一個月(月薪)或7日(日薪)作為通知期,或代通知金作為對僱員的基本賠償。
2)該月或按比例(不足一個月)的人工。
3)未放的年假而折算的金額。
4)若做滿2年,會額外賠償(如:遣散費)。
5)若做滿5年或以上,會額外賠償(如:長期服務金)
6)為公司因工作而預支的金錢。
7)賠償金額的計算(以剛做滿3年,整體薪金:最後月薪$6000為例,並沒有任何津貼等額外金額)
=$6000(月薪)X3(年資)X2/3=$12000
8)但公司有權扣除為你供款的金額及因其而衍生的累算權益。(假設強積金是$1000,而其累計的衍生利益是$500)
9)你應得的最後賠償金額是$12000-$1000-$100=$10500
要特別注意:不可同時領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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