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情況是否屬已被抄呢??

2009-02-14 10:10 am
我有個朋友, 她在公司做了2年多.. 得知嚴重癌病不能工作, 但她又不想辭工.
老闆建議她自己交離職信. 但她又期望自己醫好病可以繼續工作不想走, 老闆方面又不願出信因為要賠償較高金額.. 結果雙方都沒有答案.
她自患病沒工作開始, 期後發現公司發放了2次月薪80%的金額給她, 那是否代表公司已經抄了她呢?(她還沒收到任何明確離職通知或信件等, 那80%的金額是否被抄的賠償金呢?).

回答 (4)

2009-02-17 12:56 am
✔ 最佳答案
根據僱傭條例,每個正式僱員都可以享有有薪病假既,而且可以累積到120日。所以佢冇番工之後既病假,又有醫生證明比公司既話,公司係必須要出番有薪病假既錢比佢既。不過有幾多日就要睇番佢係正式冇再番工之前放左幾多日喇 (有薪病假既人工係等於平時人工既五分之四既)
另外佢冇番咁多個月,都可以已經叫做離左職架喇。只係差在係叫做辭職定係被解僱架姐。呢樣野就要好睇當時人同僱主點講喇,不過照你所講,公司又冇出信話要炒佢,佢自己又冇要公司點做既話,一般都會係當個員工自動離職既
所以若果佢之前已經放左幾十日病假,咁佢公司係佢冇番工之後既兩個月都比左80%人工既話,咁就完全冇問題。但係若果之前冇放過假,咁公司就應該唔止要比兩個月既人工架喇

2009-02-19 08:59:29 補充:
若果佢做左2年幾,有薪病假都應該累積到120日。咁即係話由佢冇番工果日開始計,佢之後果120日係會有4/5既人工做疾病津貼既。
不過若果佢呢2年幾之黎都間唔中有請過下假,咁就照係呢120到減。即係放左10日就得番110日有薪病假
有薪病假係唔理你係私人病定因工受傷既病,只要你有醫生紙比到番公司同有足夠病假日數,咁都會有疾病津貼既
係佢呢個case當中,若果佢一直都有比醫生紙比公司,係全部都連住既,咁其實都唔可以話佢已經離職既,不過就有名冇實囉,亦即係相等於所謂既停薪留職

2009-02-19 08:59:34 補充:
但係若果佢d醫生紙都停左成個月冇比到公司 (即係最後比公司張醫生紙,放假日期距離而家都成個月,咁公司有權當佢已經自己離職,咁公司都唔需要比任何報償架喇
所以佢而家既問題在於佢放既有薪病假有幾多日,公司有冇比番足人工同埋佢有冇keep住比醫生紙番公司
參考: 自己
2009-02-17 5:35 am
其實你個朋友的情況, 應聽醫生的話休息, 長命功夫長命做,
醫生證明信係可以請病假, 但長期對公司好唔公平, 佢公司都算好好人啦, 其實你個朋友應同公司講明可否停職留薪, 唔應該拖, 唔係對公司唔公平.
搵勞工署查詢一下80% 薪金是否合理, 再搵公司相討吧.
2009-02-14 11:36 am
若果你的朋友,在患者期間沒有返工,而又有註冊西醫或註冊中
醫的病假紙交與公司,加上他又符合領取有薪病假的資格,如:
已累積有足夠的有薪病假日數,按勞工處規定,病假紙連續4日
或以上(有些公司即使不是連續4日病假都會給予該員工80%,
甚至是全薪,但這只代表公司額外給予該員工的福利,並不代表
所有公司都是這樣。),那麼那80%的人工,便是指有薪病
假,而並非作為炒魷魚的賠償。
2009-02-14 11: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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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3 16: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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