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被開罰

2009-02-14 3:46 am
今天下午在決將的路上被開了一張無照駕駛
被欄原因是因為被我載的人沒帶安全帽

小弟一直苦苦哀求他
但他沒理我 照開= =


它上面寫
無照駕駛(禁駛)
然後右上角勾
需到案處所到案裁決


我的應到案地點是
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到案日期是98.2.28

我未滿18
我怕我父母知道..



請問大大
我是應該先去繳錢嗎?
去哪繳?
更新1:

補充問一下 我可以自己去繳錢嗎? 我想說等我繳完再和我父母講 這樣可以嗎?

回答 (3)

2009-02-14 4:52 am
✔ 最佳答案







你一定要在到案日期: 98/2/28以前去報到,
並且繳交 罰鍰6,000元
報到和繳錢的地點一樣,都是: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處
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3樓
電話: 07-3613161
還有因為你未滿18歲,所以你和父母中的一個都要去上道路交通
安全講習,所以父母是一定會知道的. 你還是先向他們報告一下,
免得到時他們會更生氣!

2009-02-16 7:46 pm
可以自己先去繳錢
2009-02-14 3:51 am
郵局應該就可以繳了!.不然就是去監理站.. 這種事一定要跟父母講..因為無照駕駛被抓到..法定代理人.你爸媽.其中一個要陪你去監理站上課..~很麻煩的...!等到要上課時..再跟他們講..他們一定會..........


收錄日期: 2021-04-27 16:11: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213000015KK0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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