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 想問一人綜緩有幾多錢?
答:任何情況下申請綜援,都先要符合申請綜援的資格和通過資產審查,及各類評估。詳細資料請登入下列社會福利署的網頁內細看。
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socsecu/sub_comprehens/
2. 攞綜緩係咪唔可以同時攞殘金?
答:理論上綜援與傷殘津貼祇能二中選一,但每個個案不同,要由社會福利署決定。有時除了綜援金外,還會有其他不同名目的附加津貼發放,詳細資料和準則請向社會福利署查詢。
3. 有冇規定幾多年內唔可以曾擁有過物業?
答:如果申請綜援,你要證明你現在的經濟環境經已逆轉,符合領取綜援的資格。你過往擁有的樓宇是在甚麼情況下失去,假設是多年前(最少一年前)已賣出的,當然無問題。又或者你昨天被銀行收樓,那同樣無問題。但假如你是在短時間內(如半年內)把物業出售或轉名予親友,則社會福利署可能會懷疑你是蓄意轉移資產!
4. 如果唔想破產, 賣咗層樓俾家人, 咁去攞綜緩得唔得?
答:可以!但請參考上一題答案,留意時限性。注意尤其是你在短時間內把物業轉移與親友這種狀況,申請綜援最多不批準你的個案,少有告你虛報資料。但如申請破產,則破產管理處有權取消你在最近一年內所作的任何資產轉移行為,可以宣布你的物業成交無效並充公以償債!購買的一方是毫無保障的。
5. 破產要咩手續?
答:申請破產有幾個途徑,自行提出呈請或經律師辦理。坊間有一些中介人的服務,要收費但其實祇是代你填些表格和代入表,這些事完全可以自己做,起碼個人資料無需洩露給第三者知道。詳細的申請方法,請登入破產管理署的網頁內細看。
http://www.oro.gov.hk/cht/publications/bankguide.htm#02
6. 破咗產係咪仲要還債?
答:理論上破產者經法庭頒布正式的破產令後,所有收入交破產管理署監管及代安排償債。在四年破產期滿後(如無被延長至最多八年),則不論欠債是否還清,餘數都會一筆勾銷!在法律上債權人不可繼續追討,而破產者亦再無為該等債務還款的責任!除了一些法庭指定要完全償還的債務,如欠政府的債等,但這個情況非常少。
7. 會唔會要攞MPF D 錢去還債?
答:這問題要視乎你的年紀。理論上祇要你在破產期內不足六十五歲,即未到提取強積金的階段,那破產管理署應不會沒收你的強積金戶口來還債,當你解除破產令後,這些款項你可以保留。但萬一你夠六十五歲而破產令仍未解除,那戶口內的錢將會被充公用以償債!還有你在破產期內,以離港或不會再工作為藉口提早取得的強積金款項,同樣會被充公!
2009-02-15 18:47:30 補充:
樓下的網友無謂嚇人了!
你賣廣告之時,不如索性明碼實價告知所有人,你或你推介的人收甚麼費用和負擔的工作吧!
人家需要申請破產已經相當不幸,別再要人家浪費更多的金錢去做一些無必要的事吧!
再次重申,祇要你有中學水平,要填寫的文件絕對難不到你,這是我自己申請破產的親身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