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鑑定&提出告訴期間

2009-02-08 8:15 am
家人出車禍 是受害者 腿斷目前住院中
對方似乎不太想(負責)賠償 因為從事發到現在
只來看過2次 連開刀當天都沒來
一來就只說 都交給保險業務談
但那只是汽車強制險部分

我要問的是 對方說要交通事故鑑定
但我方是直行機車道 對方從騎樓衝出來撞的
難道鑑定出來 我方會是錯的嗎

如果對方不想理會 我方可以告嗎?
期限是6個月嗎? 還是有其他方法
可讓對方(負責)賠償 謝謝大家幫
更新1:

還有交通事故鑑定 要多久才會有結果

更新2:

很抱歉 應該是 交通裁決才對 我說錯項目了

回答 (10)

2009-02-08 6:42 pm
✔ 最佳答案

家人出車禍 是受害者 腿斷目前住院中
對方似乎不太想(負責)賠償 因為從事發到現在
只來看過2次 連開刀當天都沒來
一來就只說 都交給保險業務談
對方是否有保險和保什麼險,都與被害人[你]無關,必須導正你的觀念,你的求償對象是對方肇事當事人,對方的保險公司,只是協助他的要保人協調ˋ處理而已,記住你和解對象ˋ提告的對象,都是對方肇事當事人。

但那只是汽車強制險部分
強制險是公辦民營,採無過失主義ˋ交叉理賠,不論肇責歸屬,都會理賠。


但是其理賠範圍,僅就醫療有效收據部份:
採實支實付理賠賠,減少勞動力損失ˋ精神慰撫金都不在理賠範圍之內。
財損部份:
也不在理賠範圍。
所以強制險,不可能ˋ也無義務,派員出面協助任何善後事宜,僅就有效收據實支實付。


我要問的是 對方說要交通事故鑑定
但我方是直行機車道 對方從騎樓衝出來撞的
難道鑑定出來 我方會是錯的嗎
本案路權還是屬[幹道車]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從95年修法之後,已將第102條1項7款[原6款]的但書刪除,簡單的說:就是採絕對路權制。

如果對方不想理會 我方可以告嗎?
期限是6個月嗎? 還是有其他方法
可讓對方(負責)賠償 謝謝大家幫
對方若一再推託給保險公司,你就盡速直接提告,不用客氣!
我們稱這種人是典型,不見棺材不流淚型的被告,那就要他等著被起訴ˋ被判刑,同時留下一筆刑事前科紀錄,這點100%不用懷疑,絕對是可以預期的最終結果。
你還是趕快在追訴期限案發6個內,就刑事部份提告,才是正確的作法,運用[以刑逼民]的訴訟技巧,逼迫對方也是你的最佳籌碼。
現在對方最怕的就是你對他提出過失傷害之刑事告訴,運用以刑逼民的訴訟程序,達成民事和解的目的。
假設真的不能取得共識和解,對方必須將刑事部份的易科罰金,一併列入[訴訟成本]考量,本案若在偵查終結前不能和解,對方被提起公訴是無庸置疑的。
若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仍無法達成和解,被判刑也是絕對可以預期的結果,以二個月有期徒刑計算[甚至更高],易科罰金就高達6萬元,縱使輕傷獲得輕判拘役50天也要花5萬元,外加一筆過失傷害前科紀錄,刑事部份判決確定,民事部份還是要賠,只是理賠金多寡而已。
刑事歸刑事ˋ民事歸民事。

民事部份"

可以考慮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但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只不得在警局提出,連在地檢署都不得提出,縱使提出也會被地檢署,依違背刑事訴訟法而直接遭受駁回。

刑事訴訟法第 488 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


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簡單的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檢方偵查終結ˋ提起公訴之後,進入法院一審時,在辯論終結之前的,任何時段ˋ或庭訊中,在刑事庭逕行提出,法院會要求你遞狀。



但不表示刑事庭就一定會就民事部份一併做出判決,金額差距太大還是會移往民事庭繼續審理,差別在於不用繳交裁判費用[俗稱訴訟費]。

換言之:
在實務上刑事尚未確定之前,民事部份必然會有爭議存在,所以縱使已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並不代表民事部份就一定會提早審理ˋ判決。
訴訟程序:
回原處理單位,找原處理警員,說明要正式製作過失傷害刑事告訴筆錄即可。
原單位製作筆錄後,警方會隨案將現場圖ˋ照片~等警訊資料附卷,轉送刑事組,再由刑事組函送地檢署,接著就在你家等候傳票即可,無須自己撰寫。
當然你們也可以考慮,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免費],若雙方能達成協議進而和解,以免訟累當然最好。
惟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充其量只是一個和事佬的單位而已,其通知書乃至調解過程,都不具有強制公權力存在,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願意前往接受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若雙方差距太大,無法取得共識,任何一方,都可斷然拒絕,調解委員會無權強制干預,只能算調解不成立而已,除非調解成立,該調解書就視同法院判決,才具備有法律效率。

還有交通事故鑑定 要多久才會有結果
很抱歉 應該是 交通裁決才對 我說錯項目了
確實肇責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 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
PS: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是 [完全免費]的!

若不服該初步分析研判表之裁定,才需要自費花3000元申請鑑定。
但在實際案例經驗中,除非該現場圖有不實,或其他欠缺之處,而不被雙方所接受,否則不管鑑定或覆議,其結果99.9%都與初步分析研判表相符。

參考: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ˋ民法ˋ刑法ˋ實務經驗
2016-02-16 7: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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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4 11:26 am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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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1 11: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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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7 9: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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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8 1: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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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8 5:41 pm
一.現代人處理方式交給保險,保險用常識與專業說明,聽不懂者比較吃虧,不能說他沒有責任,保險主要是幫啟事者賠錢責任.
二.交通事故分析表保險會要求你辦理,保險會依事故對或錯比例做出賠償金額,申請費用3000元出爐時間約30天左右.
三.醫療/復健/維修/工作(屬精神賠償),最重要是復健拖比較久,不要急的跟對方和解,等病情全部好轉良好時做和解.
四.保險會拿取交通事故分析表和和解書才願意賠償.
五.所有費用支出必須要有證明單,保險才願意賠償,無收據藥材保險不理賠.
參考: 生活與法律
2009-02-08 8:46 am
我想對方應該沒有申請事故鑑定,因為那個要去監理站自費3000元。他說的應該是交通隊的交通安全組的肇因分析,這個也只是分析是不是因為有違規肇事,不像鑑定那麼的專業。


如果車禍發生狀況像你說的如此,那你們應該不會負有肇責。
先請處理車禍的員警幫你們送調解委員會,那裏會有任何你想要求的項目行情。如果對方不接受的話,那就向法院提出傷害告訴附帶民事賠償。


傷害告訴的告訴期限為半年,所以千萬不要被對方拖過了時間
2009-02-08 8:44 am
車禍的發生是誰都不想遇見的,先祝您的家人早日康復囉,
有關交通事故鑑定的部份時間'大約'要一個月喔,如果您想要提出告訴,通常還是得先經過調解的程序,調解不成之後才可再提出告訴,請警方再上送至法院,但要記得如果要提出刑事告訴一定要在事故發生六個月內提出,你們可以直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但節省了許多程序,在省下許多費用。
建議你們可以先申請強制險的部份,一樣要收集因車禍發生的所有收據,包含往返醫院車資及住院費用、看護費....等等因強制險是不分對錯的,所以可以先申請只要在保險金額內均可申請,但請記得要心平氣和因有些保險公司對理賠案件的回覆都要讓人一催再催,(這點是我的體會....) 如果真的要打官司,會耗費極大的精神及時間和金錢,會造成當事人的許多壓力,事情既然已經發生了,只能建議您先放寬心,才能有腦力思考面對接下來的問題喔
2014-10-21 4: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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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5-01 19: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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